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0章 被抛荒野(第2页)

当然,关于这些,王大力是后来才明白的,现在的他,还不知道基丽是个什么人,在国外有多厉害。

在沙滩上坐了半天,又四仰八叉的躺了一会儿之后,毫无办法的王大力只好步行离开海湾。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被困在孤岛上的可怜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好在这不是孤岛,只要往回走,是可以走回去的。

说不定路上还能遇到愿意帮助自己的人,能让自己尽快脱离困境。

基丽拿走了他的衣服和裤子,鞋子还在。

他穿上鞋子,沿着来时的方向一步步往回走。

好在今晚有月色,能够看清道路,要是伸手不见五指的话,恐怕连回去的路都找不着。

他就这样只穿着内裤和皮鞋,在月光下的道路上行走着,看起来挺滑稽。

要是再拄根拐杖,背弯下来,就跟以前历史书上的原始人一个样。

基丽你个臭娘们,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老子会弄死你,让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王大力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骂基丽,骂完了基丽又骂这个破地方。

放眼望去,居然一点人烟都没有啊,真的就像荒岛一样。

到处是杂草和乱七八糟的植物,先前在眼里是美景,现在看来,简直就是十八层地狱。

好在道路还算平整,而且路况也不复杂,沿着道路往回走,应该是距离市区越来越近的。

想想也还不算太惨,要是基丽骗自己出海逍遥,再把自己扔在一个荒岛上,那就真的是完犊子了。

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他只记得跟基丽到达海湾的时候,好像是九点半左右吧。

估摸着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可是前面依然一片茫然,看不见城市的灯火,看不见一点人烟。

自己跟基丽应该是八点多出来的,到海湾的时候九点多,行驶了一个小时左右。

按照车行速度,一个小时,不是高速公路的情况下,时快时慢的,能行驶四五十公里吧。

也就是说,从天利大酒店到刚才那个海湾,估计有四五十公里。

可那娘们车速很快啊,应该不止四五十公里,五六十公里应该是有的。

五六十公里啊,靠步行最少也要八九个小时吧,到城里已经天亮了。

天亮了更麻烦,这副样子怎么见人嘛?

所以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好色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

别想那么多,赶紧走吧,争取在天亮前到达城里,免得丢人现眼。

只要到了城郊,就方便打车了——其实也不方便,浑身上下一个子儿都没有,还穿成这样,哪个出租车司机会搭自己回家?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这条远红外线内裤倒是进口的,是佟丽娟送给自己的礼物,价值最少几百块。

热门小说推荐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夫人被迫种地后开始撩汉

夫人被迫种地后开始撩汉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残王枭宠:涅槃医妃杀疯了!

残王枭宠:涅槃医妃杀疯了!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大唐将门龙婿

大唐将门龙婿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