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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连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热浪。
面黄肌瘦的人们踩着黄土路,如行尸一般慢慢的前行。
时不时倒下一两个可怜人,还未爬起,便已被后面的难民推至道路两旁,割开喉咙取血,展开一场独属于他们的盛宴。
没来得及加入进去的人只在心中叹了几声惋惜,便继续麻木的向前走着。
人群中,一个小少年却是停下,侧目看向那群人。
只见他面色菜黄,嘴唇干枯起皮,看着不过十二三岁的年纪,手里却牵着一个比他更瘦小的娃娃,个子才到他腰间,头发枯黄,下巴尖尖。
少年背上还背着一个,被破烂的布包裹着,只露出一只小小的手耷拉在肩头,不知是死是活。
被少年牵着的小娃娃眨巴着大眼,瞧着这些人争先恐后去抢夺那涌出的鲜血,不觉害怕,反而还咽了口唾沫,仰着小脑袋说。
“哥,我想喝水。”
“在忍忍,等入夜。”
少年皱着眉头回答,他看着那些人的行为,面色极其厌恶,嗓子却也跟着咽了下。
无怪乎,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用正常的途径喝上一口水了。
自从半年前来到这个鬼地方后。
少年名叫李今朝,原是二十一世纪一名普通大学生,半年前不知什么原因穿越到原主身上,刚满十三岁,父母都是老实农民,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六岁,一个两岁。
李今朝最开始完全接受不了穿越的事实,便想尽各种法子尝试在穿越回去。
溺水,上吊,这些他都试过,终于,在一次跳河未果醒来后,看到趴在床边原主父母的苍白头发后,李今朝认命了。
父母的爱护,两个弟弟的崇拜喜爱还是让他逐渐接受了现实。
只是,在他以为自已是过着普通的古代农村生活,还幻想着用现代的知识大干一场时——
老天爷,似乎跟他开了个玩笑。
两月前,天上忽然巨雷轰鸣,随后便凭空出现了两个太阳。
大日凌空,不论白天黑夜。
庄稼,荷塘,水池,树木草地,在两轮大日的照耀下逐渐干涸枯萎。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人间就乱了。
恶人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整个人间已是一片狼藉。
他所在的李家村便是被一些恶人灭了村。
原身的父母将他们藏于山洞中,这才幸免于难,可自身却是难保。
李今朝在穿越来不足两月,便丧父丧母。
在最开始,他也曾怒骂过上天,人家穿越之后都是一人一狗一剑走天涯!
还附赠一个温柔漂亮的青梅竹马。
而他呢,他单身带两娃走天涯也就罢了,开局还父母祭天,哪有这样没道理的穿越!
想他穿越前虽是一普通大学生,但好歹手握六套房啊!
啥都不做光收租也能养活自已,可来到这,父母身死罢了,他还得带着两个弟弟,在这吃人的社会生存下来!
两者境地极致的不平衡让李今朝最初都冒出了带着这两位弟弟找个地方一头撞死的冲动,反正都是垂死挣扎。
还好,它及时出现了。
李今朝收拢回忆的思绪,内视于已,脑海里出现了一根青铜枝。
手掌长短,形似一节树枝,正面雕刻着一行数字,七十二,纹路深刻,只一看它,便觉古朴飘渺。
这青铜枝不知从何而来,有着许多妙用。
得到后,他便苦心研究,总结出了三大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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