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吃货小分队(第1页)

宋歌蹑手蹑脚地回到家的时候,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两点。

宋歌心想,幸好明天是周末,可以不用早起。

哦,不对,是今天。

怎料十点多章芸就敲响了宋歌的房门。

“宋歌,宋歌快起来!”

章芸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宋歌顶着一个鸡窝头从床上坐起,愣了几秒钟之后,才站了起来,给章芸开门。

“怎么了?我快困死了。”

开完门后,她看了没看章芸,就走回床上,把被子往头上一盖,继续躺了回去。

章芸一把掀开她的被子,摇晃着她的手臂:“你是不是忘了?今天戴业要请我们吃饭!”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件事?”

虽然知道了有吃饭这件事,宋歌还是不紧不慢地在床上转了个身,钻进被窝里,丝毫没有起床的意思。

昨天我拉了一个群,他在群里问我们什么时候方便吗?我就说周六就可以。”

宋歌伸手去够放在床头柜的手机,翻了翻聊天记录,果然就像章芸说的那样。

她昨天连玩手机的心情都没有,就更别说查看群聊记录了。

“啊,我想在家里睡一整天。”

宋歌看完聊天记录后,把手机往床边一甩。

章芸走近到她的床头,蹲下身下,双手合十,眼巴巴地看着她:“拜托,拜托,他可是个医生。

没有药代会放弃任何和医生打交道的机会。”

宋歌从被子里面把头探出来,问道:“可是,你不是主要对接普外的医生吗?他是骨科的,应该跟你负责的药品没什么关系吧?”

“谁说没有关系的。

我之后说不定就负责其他药品的销售了呢?而且就算他不负责这块,他的朋友,朋友的朋友肯定有普外的吧。”

章芸果然是一个做药代的料,一张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

“好吧,好吧,你再让我睡一会。

十一点,我十一点钟就起来,跟你一起去。”

宋歌知道不答应章芸,她就没想睡了,只得先答应了下来,换一时清静。

“我们约的十二点,从我们这边过去要三十分钟,你三十分钟准备来得及吗?不需要化个妆?”

被窝里面传来宋歌闷闷地回答声:“见戴业哪里需要化妆,我等等刷个牙就可以出门了。”

十一点后,宋歌在章芸的拉扯下做好了出门准备。

十二点出头两分钟,她们终于到达了餐厅。

她们一进餐厅门口,就看到戴业坐在位置上跟她们招手示意。

“不好意思,临时约,搞得你们这么匆忙。”

戴业看着宋歌跑得气喘吁吁的样子,不好意思地说。

他拿过水杯,给两人分别倒了水:“喝点水,缓一缓。”

章芸灌了一大口水才有力气回答:“没有,没有,是我们来迟了。

都怪某个人说好十一点起床,还赖床,五分钟又五分钟的。”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