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夕灵独自一人回到了客栈,石凯一眼就看见了她,上前说道:“夕灵姑娘刚刚是去哪里了?安宁姑娘他们担心你出事一直在找你,特别是远卿公子,他都快急死了。”
“远卿醒了?”
石凯说道:“远卿公子吗?远卿公子已经出去找你了,我现在派人去通知他们回来。
现在客栈里只有长道公子正在养伤,其余人都去找你了。
原来长道公子死活都要随他们一同去找你,但......”
夕灵一听不禁放下心中大石,正如冷惜暖所言大师兄果然已经苏醒。
夕灵欣喜,但也知道大病初愈的长道必然需要有人在一旁好好照顾,便向石凯言谢后急匆匆地上楼,想要尽快地看见病愈的大师兄。
走到房门口,夕灵有一丝迟疑,因为她害怕,害怕大师兄大病初愈的憔悴模样,她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就像一个很熟悉的陌生人一样。
虽然在蜀山两年,长道无时不刻地陪在她身边,吃住一起,但却不及下山之后来得亲密熟悉。
更是在长道昏迷的这一段日子里,夕灵好像已经忘记自己应该怎么与大师兄相处了。
夕灵的脑子正在飞速地旋转,想着之前与大师兄相处的点点滴滴,回忆自己之前和大师兄是如何一起生活的。
突然,房门没有预兆地打开了。
夕灵看着迎面对视的大师兄,竟然说不出来一句话。
大师兄看起来和以前一样,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他没有一丝的憔悴感,而是一脸背负天下的样子,那种使命感和以前一模一样的使命感,只不过眉宇间多了些淡淡的愁云。
夕灵就这么看着他,一时半会也没有反应,倒是长道先开了口,说道:“夕灵,你去哪儿了?不是受了伤吗?怎么还到处乱跑?”
长道到底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地看一看夕灵了,就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昏迷的这段日子里,在睡梦中他梦见过夕灵多少次,只是梦里的画面朦朦胧胧,渐行渐远,不如现在看得真真切切。
再加上醒来后听了远卿他们的叙述,早已知道夕灵这次的地狱之门一役是吃尽了苦头,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夕灵都承担了太多。
长道真的不愿意再往下想了,说过要守护这个小师妹,却要让她为了自己冒险。
夕灵还是不明觉厉地愣在那里。
这个时候,长道不顾一切地拉着夕灵的手将她一把揽入怀中,情到深处,情不自禁。
“我很想你。”
夕灵的心颤了一下,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心动吗?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大师兄的手触着夕灵的后背,暖暖的。
最近已经快入秋了,天气不如之前温热,而是有一种透骨的清寒。
夕灵被搂在怀里,不仅可以听到长道的砰砰的心跳声,还能感受到他的温度,暖暖的很贴心。
夕灵的双手还腾在半空中,她好像在犹豫着什么。
而长道根本没办法克制自己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越来越离不开夕灵,越来越担心她的安危甚至他会担心是否会不开心,越来越讨厌接近夕灵的那些男人,比如说远卿。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远卿一路上跑着喊着夕灵的名字,仿佛全世界都能听得到似的。
但就是这全世界都能听到的声音,长道和夕灵恰恰都没有听到,直到远卿看到他们为止。
远卿看到了,他最不想看到的画面,只是站在那里一声不吭。
随后安宁和长庸也来了。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