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6章 金玉之相(第2页)

“这......”

全场安静下来。

端坐高位的李曌面容无悲无喜,丝毫看不出来其心中在想些什么。

宁王则是与李曌对视,脸上藏着一抹嗤笑。

好似等待着自己这位“好”

侄女出招。

李曌开口了:“让贾贵人带雨灵过来。”

很快。

贾元春抱着孩子来了。

正主一到场,就引得在场无数人注视。

倒不是去看贾元春,而是死死盯着其怀抱中的孩子。

贾政脸色难看。

若真被这神农盘检测出来其血脉不对劲,那整个贾家可就完了。

“长公主殿下,冒犯了。”

在李曌的授意下,一名太监小心翼翼用银针在雨灵指肚一戳。

“哇!

!”

疼痛让这小家伙哇哇大叫起来,吓得这名太监腿肚子都在颤抖。

得亏眼下长公主才一月大。

若是其记事了,自己这条小命还要不要?

一抹血珠滴入那神农盘内。

这一刻,顿时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宁王目不转睛,实则心里已经在盘算若是等下血脉斑驳,他要用何等说辞揭穿李曌的女儿身。

今日,就是他拿回皇位的日子!

然而!

没等宁王继续幻想下去。

那一抹璀璨的金色差点亮瞎他的眼睛。

这份金光,可要比宁王刚刚显现的还要明亮。

林尘看着自家女儿血脉的光泽,表情古怪起来。

若这光芒单纯代表身份高低的话,那自家女儿的确不凡。

因为蔡文姬可是太后!

生下来的孩子某种程度乃是李曌的皇弟。

这份金光不算重要。

重要的是这血液样子!

这一刻,所有人都瞪大眼睛,直勾勾看向那滴呈现在神农盘上的晶莹血珠。

只见血滴翻转,丝毫不带斑驳之像。

反观,渐渐凝实圆润起来,泛起红玉光泽。

不光如此!

那血珠不光有红玉,还夹杂着一丝金线。

金玉交织,乃是最为尊贵的血脉!

李曌在这个时候忽的开口询问道:“王叔,这血脉之相何解?”

热门小说推荐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逆天战途

逆天战途

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只有如此,他才会拼尽全力。为了家族的振兴,一人去浪迹整个天下,身寄星云,行走八荒,不为了别的,只为了拥有绝对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尊严,守护身边的人。扬眉,才能吐气,激昂,可破青云...

我在诸天轮回封神

我在诸天轮回封神

龙城争霸中,他是洪盛联的双花红棍,打遍全港字头无敌手的悍龙杨晟。港鬼魅影中,他是末代天师传人,周旋在金霄大厦的鬼怪妖异之中。庙堂江湖中,他是镇武堂大都督,权倾朝野,心狠手辣,掀起江湖血雨。高武江湖末...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曾经,我想做个好人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昭华乱宋昭

昭华乱宋昭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