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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第1页)

私塾开课的第一天就是考试,考完了试下午暂时没有安排上课,而是给了半天假期,当然,还有苏秀才布置的一大堆课业。

中午在老李家吃了饭,朱大成下午就跟李承福一起回了镇上逛街。

“承福,你逛了这老半天到底要买什么啊?”

朱大成不好意思说自己脚都走痛了。

上次写作业他随口说了一句手都写酸了,就被好兄弟说姿势不对,给他的手腕上坠了一块石头,让他练习腕力。

上上次他说想借一下好兄弟的考试卷,自己的找不着了,就被李承福以学习习惯好不好,监督他收拾了一整天自己的书房。

上上上次……

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反正他现在说话前都下意识地要三思,就怕自己又把自己给坑了。

李承福摇摇头,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想买什么,或者说家里需要什么。

对于现在这个时代,市场上有什么他并不是很了解,而且他人小,之前家里人都不放心他到处乱跑。

现在不同了,他表现出来超出同龄人几倍的智商,加上好兄弟长得高大,又是镇上的人,他每天要去镇上读书,也算是熟门熟路,所以现在他来镇上,只要是跟朱大成一起,家里人都很放心。

“咱们随便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奇玩意儿。”

李承福说着就想到上次那乞丐,他发现辣椒不就是机缘巧合吗?

朱大成憨厚地应了声,行吧,只要是跟好兄弟一起,别说逛街了,就是吃屎他都不在怕的!

两人先去书铺买了些纸,李承福还买了支笔,他之前都习惯用炭笔,但因为儿童发展规律,三岁的他还不能做非常精细化的动作,所以即使使用的是炭笔,他的字依旧跟鸡爪写出来的一样。

而苏秀才发现他自制的炭笔时,更是叮嘱了好几次要少用,不能养成习惯,到时候用起毛笔可就更难适应了。

所以李承福决定买支毛笔,好好练习一下自己那拿不出手的字。

“掌柜的,老规矩一套。”

朱大成一进书铺,就熟门熟路地和掌柜打招呼。

掌柜的也是认识朱大成的,这镇上就那几个肉铺,朱家的最实诚,大家都爱去他家买肉,鲜少有人不认识朱大成的。

“这回这么快就写完了呐?难怪能考第二,瞧你这用功的劲儿,下次铁定考个第一名!”

掌柜笑着将两刀纸捆好递给朱大成,朱大成也自觉付了十文钱。

李承福不禁多看了两眼纸,读书人金贵,除了科举难考之外,还因为成本不低,光是纸笔书本就不便宜,而两刀纸十文钱的价格可以说便宜过头了。

“你看啥?你也想买纸?”

朱大成见李承福一直看着自己手上的纸,直接就将纸拿到其面前,“是不是之前没见过这么便宜的纸?”

朱大成对于自己能发现这么便宜的纸还挺自豪,特别是好兄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更觉得自己牛逼哄哄了。

李承福朝那两刀纸仔细看去,很快就明白它便宜的原因了。

这纸表面不是特别平整,稍微有些褶皱,就像那种被水泡了之后干了的痕迹。

而掌柜的话也证实了李承福的猜测。

“这位小客官,这纸是仓库里受潮的次等货,所以卖的便宜些,但是基本不会影响写字的,朱公子都是我们的老顾客了。

一般六文钱一刀,你要是也要买,那我也给你算一样的价钱,十文钱两刀。”

李承福摸了摸兜里的九文钱,这是在董府看热闹的时候砸中他的喜钱,当时给那乞丐买馒头花了一文钱,就剩下九文了。

“额。”

李承福又摸了另一边口袋,装着他奶给他买笔的两贯钱,问向掌柜,“那敢问掌柜的,你们这儿羊毫作价几何?”

他记得苏秀才说羊毫会比狼毫便宜很多。

掌柜的都是老油条了,一看就知道李承福是不是想买,遂朝小二招手:“去把羊毫都拿来给这位小公子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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