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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我转回头,正对上了子烨的眼睛。
他在我的颈窝上蹭着,见我醒来,脸上露出慵懒的笑意。
“醒了?”
他在我的唇上啄了啄,声音浑浊而低沉,呼吸温热。
被子下,他的手不安分得很。
我就算想不醒也难。
殿中幔帐低垂,光照昏暗。
外头,应当已是天色大亮。
自我们成婚以来,他还没有起过这么迟。
我问:“你今日不早朝?”
“日日早朝,第一个在背后骂我的就是朝臣。”
他松开手,躺回去,伸了个懒腰,“今日且放过他们。”
这倒是新鲜事。
我看着他,道:“你的那些折子都看完了?”
“折子哪里有看完的时候。”
他说,“不过是今日少看点,明日多看点。
我也不是老黄牛,总要歇息的。”
这话说得新鲜。
不过,我的目光落在了他脖颈上的喉结,以及敞开的寝衣领口上。
说来,成婚这么些日子,我们彼此之间已经没有什么没见过的东西。
可奇怪的是,这并不会让我们在一起时索然无趣。
相反,在最初的各种不适消失之后,这事变得愈发有意思起来。
我明白了所谓的乐趣,究竟是什么样的。
它很是奇妙,仿佛是一直蛰伏在身体深处的野兽,却好奇、敏感、蠢蠢欲动。
而子烨就像那初出茅庐,但已经摸着了门道的驯兽师。
驯化的工具,则是他的躯体。
他有时急不可耐,像一头野兽,撕开衣裳,长驱直入。
但更多的时候,他颇有耐心。
仿佛一个有了经验的猎手,循序渐进,在危险之处徘徊,却并不急于出手。
直到猎物走投无路,浑身绵软,方一击而溃。
而我喜欢他与我纠缠时,那亲密无间的感觉。
我想,那本素女三十六式自己看得或许太早了些。
如果现在才看到,我只会夸它讲解精辟,而非骂它误人子弟。
但同时,我觉得,或许不必懂得那些东西,这乐趣我也能找到。
明玉虽是个只懂纸上谈兵的赵括,但她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话里面,有一句不是歪理。
她说,本事比技巧重要。
就像我们从前溜去大街上看的武举比试,那些看上去出身这个流那个派、号称招式全才的人,若遇上那又高又壮的几百斤壮汉,总是往往不出几招就会被打倒。
为何?乃是因为身体才是那最大的本钱。
不然为何自古美人爱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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