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5章 单挑or虐杀(第1页)

马龙跑过去捡起篮球,运出三分线外。

他并没有立刻发起进攻。

高手应该有高手的风度……当然不是这个原因。

虽说他有把握击败马弗尔,但他绝不会手下留情,毕竟……少赢一球那都是钱。

马龙就是这么的纯粹。

之所以他还在三分线外不紧不慢的运球,只是因为他还在品味刚刚的防守动作。

那种动若脱兔的敏捷实在是前所未有的体验。

这就是专业训练的成果吗?马龙在心中问自己。

马弗尔很快从震惊中反应过来,那个钉板大帽让他感到无尽的耻辱,连扑上来的动作都有一种饿狼捕食的味道。

马龙几乎是本能的一个横向移动——球交左手,左脚向左侧横移一小步,回头再看,扑了空的马弗尔因为惯性已经跑到自己侧后方。

就这么摆脱了?

轻松的连马龙都不敢相信。

不会是让自己一球吧?

那多不好意思,五十美刀呢!

人家愿意给,那不收就是不给面子。

马龙很喜欢给人面子,于是一路小跑着从三分线外溜到篮下,一路畅通无阻,然后挑篮得手。

……途中,他还顺带回味了下刚刚的过人感觉,似乎像极了他最近刚玩的一个游戏,按下DF二连,用了一个闪现加疾跑……再然后,就进球了。

现场围观党看了不知说什么好了,虽说看热闹不花钱,但这也太什么了,说好的紧张刺激呢?说好的龙争虎斗呢?

如果不是知道马弗尔对马龙那形如水火,见一次就要掐一次的敌对关系,他们还以为马弗尔就是马龙请来的托,还是演技极其拙劣的那一种。

马龙捡起篮球走到中圈,按照酋长球场这儿的规矩,胜利者拥有话语权,他依然有进攻权。

“那个,马弗尔,你真的不用让我,一球五十,挺贵的!”

马弗尔气炸!

他刚那时“让”

吗?他就是想冲过去生抢篮球的好嘛,就是冲得有点猛,没收住力,这才让眼前这个讨厌的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

法克!

“再来!”

马弗尔给了自己一巴掌,把球传了过来。

马龙接球,连续体前运球,突然一个迟疑步,左脚蹬地,右脚向右一个横移,球随人动,强行闪出半个身位,然后加速强突……

马龙很享受这种冲刺带来的快感,就像一把匕首刺入对方心脏,这次他没有留情,单手把球按进篮筐。

听着周围一声惊呼,马龙用力握了握拳头,他为自己这个漂亮的进球而庆祝,但他更清楚一件事,那就是胡浩南每晚给予他的脚步训练带来的全面提升。

原来他以为横向移动训练只是有利于提高防守能力,毕竟进攻方拥有主导权,防守是被动而为,一上来就失了先手,只有更加敏捷的步伐才能跟上进攻者,最终后来居上。

热门小说推荐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穿成恶毒后娘后实时洗白

来自22世纪的顶级特工一朝穿越竟成了三个崽子的后娘。这三个崽子在未来都是超级大反派!还把她给抓了回去,抽筋剥皮!为了活下去,李瑾瑜决定要好好教导三个孩子,绝不能让自己下场凄惨!好在她有空间,一手发家致富,一手斗极品,只是捡来的那个男人有些古怪,本想富可敌国之后偷偷做咸鱼,却不曾想,又被男人给拉入更大漩涡之中...

美利坚名利双收

美利坚名利双收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