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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几个小时的时间,屋顶还是差一些没有盖好。
“今天只能这样了。”
“要是今天在山上过夜的话,明天一早起来再忙半天就差不多了。”
劳伦斯纠结了一会儿,很快还是收拾东西下山。
下山之前劳伦斯来到固定好木针的石头上。
现在大概是下午三点钟左右,但是阳光并不明显,木盘上的影子也只有模糊的一点点,只能大致确定一个方向。
劳伦斯不再纠结太过具体的刻度,大致在影子的区域留了一个刻痕后就即刻下山。
虽然在山上过夜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也不用上山下山这么麻烦,但是家里还有牵挂自己的人。
再有就是山上的窝棚和石屋都简陋的厉害。
能够回家在防风的房屋里盖着毯子睡觉,那就肯定不会喜欢在山上忍受寒冷与孤独。
下山的时候不需要拉动木料和包袱工具,再加上今天让多姆羊休息够了,劳伦斯很快骑上了多姆羊朝着山下疾行。
多姆羊的身体巨大,强有力的四肢让它能够在爬山坡和下山坡的时候都保持矫健的身姿。
与其说是羊,更像是神话传说中的巨鹿。
多姆羊的主要用途就是骑乘,像是拉货和耕地这种事情都不需要它忙。
不管是人类的筛选还是寒冷地区生长环境的筛选,都让这种大羊的用途更加固定了一些。
基因比选择更重要,相比起多姆羊,不论是野蛮人还是文明国度的人,都会去培养那些比多姆羊更优秀的坐骑生物。
比如大野猪、骆驼、大角鹿、侏儒象之类的素食或杂食动物。
劳伦斯除了紧急事情外,很少骑乘多姆羊,今天背着战利品骑鹿下山,感受着从脸边吹过的冷风,感觉心情都好了起来。
双腿夹紧多姆羊的腰肢,双手尽力抓紧腹部前的背鞍扶手保持平衡。
抓缰绳的话,奔跑的多姆羊会停下来,大部分动物应该都不喜欢跑的时候还被人拉着脑袋嘴巴。
抓颈部的话,可能会在疾行的过程中无意间抓疼多姆羊的羊毛,到时候这多姆羊可不管危不危险,直接就跳脚了。
趴在羊背上也是一个办法,只是多姆羊的速度其实并不高,并不擅长冲刺。
它的速度只是相对于走路要快很多,通常跑个一两分钟就要减速,若是那种小跑的话,倒是可以跑三十钟左右,超过一定时间就会出问题。
在爬坡的时候,劳伦斯从多姆羊身上下来,牵着它往前走。
下坡的时候也尽量不骑,等再次骑上多姆羊的时候,已经是快到家的时候了。
劳伦斯骑着多姆羊来到了洒满夕阳余晖的山坡草地上,这里的羊儿正在吃草,索菲亚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劳伦斯从羊背上下来,站在地上帮多姆羊解开了身上的背鞍,然后拉着不想走的多姆羊朝着羊群走去。
他拉着多姆羊在附近的羊群周围转了一圈,很快周围的山羊绵羊就老实的跟着多姆羊一起走向了屋舍。
就像是磁铁一样,遇到沉迷吃草不肯上道的落单小羊,劳伦斯就会跑过去在羊屁股上踢上一脚。
知道害怕了的小羊很快咩咩的跑去了大家族里。
更多时候是劳伦斯刚跑过去,山羊绵羊们就知道跑了。
靠近屋舍的时候,劳伦斯就看到了在山坡背面的坑里上厕所的索菲亚。
劳伦斯很快移开了目光,朝着屋舍走去。
不过心里却在想着别的事情。
“我都快十五岁了,也该解决个人问题了。”
劳伦斯首先想到了村子里的少妇寡妇,可是这些野蛮人都不喜欢洗澡,不管是身上还是嘴巴都有些不好说的问题。
艾玛倒是好一些,可是她有丈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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