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 我怎么吃都不胖(第2页)

“盖浇面还可以冷吗?”

“现在是夏天,需要有冷菜。”

“这样啊。”

“对姐姐来说,好吃就是正义,只要好吃,冷热都没关系。”

希尔达和伊尔米表示同意,莱特开始工作。

首先,把鸡块丢进锅里熬汤。

其间将山药去皮磨下来,秋葵去蒂切成圆片。

因为香菇是带株的,所以要快速清洗到不打滑的程度,然后把香菇放入沸腾的热水中快速过一下水,捞出后好好沥干。

之后,把放凉的鸡块高汤倒入切好的山药中搅拌。

然后把面条煮熟,用冰水洗净,沥干水装盘。

在上面放上加入汤汁的山药碎、秋葵和香菇,再根据个人喜好挤上柠檬就完成了。

“冷制盖浇面做好了。”

因为是试吃,所以莱特把一人份分在三个盘子里,每人的量很少。

伊尔米显得有些沮丧。

“莱特,没有肉啊,姐姐的身体想要肉。”

“有点肉味的,你尝尝。”

“好吧,我尝尝。”

伊尔米用筷子把放在上面的山药、秋葵和香菇混在一起,和面条一起夹了起来放进嘴里,然后瞪大了眼睛。

“啊,确实是有点肉味!

虽然黏糊糊的,但因为有柠檬而意外地很清爽!”

“太好了,那么我们也一起吃吧。”

“嗯,我不客气了。”

“快吃吧。”

莱特和希尔达也开始试吃冷制盖浇面,确认伊尔米的评价是否正确。

试吃之后,莱特觉得伊尔米的评价很到位。

希尔达也是如此。

“希尔达,你怎么看?你觉得这道菜行得通吗?”

“不知道。

我和伊尔米的话,对莱特做的东西应该没什么不适应的,但这种黏糊糊的东西,还是会有人比较挑剔。

用这个来决胜负,我觉得有点不安。

当然,我觉得很好吃。”

希尔达不像伊尔米那样认为只要好吃能填饱肚子就行,而是从能否在烹饪大赛上获胜的观点出发发表了感想。

“是啊。

黏糊糊的能缓解夏天的闷热,但是用这个来决胜负确实有风险。”

“嗯。

我想这种菜品可能会有很多人不太喜欢,毕竟这可是评委人数接近百人的烹饪大赛。”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另外,与具有中国人口味的莱特不同的罗兰,在大会上也会对菜品给予评价。

罗兰的口味更接近欧美人,对于这种黏糊糊的东西也可能不太容易接受。

这么一想,今天做的冷制盖浇面似乎就大错特错了。

热门小说推荐
侠客时代

侠客时代

未来,至白七日之后,人类觉醒真气。侠客魔道横空出世,正邪冲突,日渐焦灼。八字至阴,亡神入命,有此命格者必为一代魔头。少年命途多舛,际遇诡谲,难入侠道。不成侠,不为恶,不怨天尤人,不自甘沉沦。前方孤绝曲折,少年早早上路...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穿成团宠恶婆婆,逃荒路上开挂了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九州龙王

九州龙王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被赶出侯府?无所谓,催爹读书寒门崛起

穿越真假少爷沙雕团宠一路爽飞养爹读书喜提离大谱!叶青青穿越当天,就从侯门小姐变成了乡下小妞。为了过上别的穿越女都能过上的富足日子,叶青青立下宏伟壮志催爹读书!亲情篇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笔墨纸砚,买!四书五经解读,买!辅导班,报!爹闺女,留着钱吃鸡不香吗?叶青青留着钱买锄头也很好挥!爹倒也不必。狗男人篇隔壁小猎户女人真麻烦,不想理。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真麻烦,她一出现我就心跳加快。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一说话我就xxxx。隔壁小猎户这个女人好讨厌,她她和别的猎户说话?(一脸惊恐,立刻冲过去!)女主?...

全程防御,我气哭了百万修仙者

全程防御,我气哭了百万修仙者

修为犹如凡人,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坑死了天道化身,在沼泽毒气中睡觉,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今年十八,神虚大陆,四坑之首,最爱灵石,实力无敌,你要是看我不爽,丫的就来打我啊!...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