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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章 先敬罗衣后敬人(第2页)

在绫罗绸缎的锦衣中,衣着朴素的三人就像百花丛里的三只狗尾巴草一般刺眼,来来往往的客人都要带着诧异或轻蔑的眼神打量一下他们。

陈年也不以为意,只顾一边欣赏窗外的景色,一边跟荷花梁有义说笑,等待酒菜上来。

……

副楼的一间客房内。

一袭白衣的赵灵瑶对着铜镜,富贵正在帮她梳头。

“公子,我们是不是吃了饭就回去了?”

“嗯,遇见了那个流氓实在太晦气了,现在啥心情都没有,回去算了……”

赵灵瑶一脸无精打采。

“我想可能是因为开始的误会,他对公子有了成见。”

富贵笑着道:“但我觉得他的心地不是很坏,不然在你误会了他的时候,他也不会奋不顾身救我们……”

“王八蛋,你居然敢帮他说话了?”

赵灵瑶伸手就掐富贵的小蛮腰。

“哈哈哈……错了错了,公子我错了……”

“错哪了?”

“哪里都错了……”

两人嬉闹了一下,赵灵瑶又恢复了郁闷的样子,叹了口气道:“得了,我们到主楼吃点东西,然后就回去吧,省得他又把大燕翻过来找我……”

“嗯嗯嗯,我们说好在陵园十天不准任何人打扰,现在十天已过,老爷一定已经发现了!”

“哼,急死他才好……”

……

夕阳过半,高凉客栈的饰灯也提早亮了起来。

陈年点的酒菜刚好上桌,他与梁有义大快朵颐,荷花则是细咽慢嚼。

菜是好菜,但除了盐巴好像没有别的调味料,唯一是鱼吃起来够鲜甜,而其他几样菜,始终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酒虽然是大米酒,比起陈年家里的黄酒好上不少,但与陈年那个世界的酒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这里的酒菜已是上等佳肴,只见酒楼内觥筹交错,有吟诗作对的,有谈天说地的,好不热闹。

这时,旁边座位有位书生模样的客人对着窗外,举着酒杯大声吟起了诗:

“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

霎时楼内所有客人都静了下来,目光聚焦到了他身上。

在文风盛行的大燕,无不以考取功名入朝作官为荣,读书人当然会令人高看几眼。

这是什么诗来的?好一个显眼包……陈年有点好笑。

书生接着念:

“天上白云万万千,

夕阳落下——全——不——见!”

当他抑扬顿挫的声音戛然而止时,楼内静了两三秒左右,然后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好诗,好诗!”

“先抑后扬,痛快,痛快!”

“不愧是读书人,随口而出的诗竟然如此有意境!”

还有不少人举起酒杯来到书生面前,与他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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