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9章 骄横的倭军骑兵(第2页)

将其与直属排编为一个步兵连,改名为一营三连,直属排排长牛猛火箭般升职连长,三个班长升为排长;

又即刻分发武器装备,并安排剪辫子剃头、洗浴、换装,半小时之后,风貌焕然一新。

剩下的预备兵员由民兵连负责训练,科目为队列、体能及拼刺训练,实际上是将其稳住,别散了摊子,一旦爆出模板卡,需要扩充时,就从中挑选兵员,并继续补充,以后都照此操作。

军饷嘛,就向巡检司衙门要,后者也不用为难,向城中富户征收就行,等到城中富户支撑不住了,那时也经营稳了,就该发展自己的产业了。

午后三点左右,尚武匆匆来报:“报告指挥官!

侦察班的弟兄发现了倭寇骑兵,总共81骑,沿着山路往镇子来了,现在距南城门大概十五里。”

“骑兵?”

杨兴飞心说,来得正好,正愁己方没有骑兵呢,倭军马上就送模板来了。

于是说道:“派一个连到城外设伏,与城头的弟兄们两面夹击,吃掉这伙倭寇骑兵!”

高尚武立正道:“是!”

随即一转身:“传令兵,通知三连集合!”

笛——

五分钟后,三连集结完毕,补充完弹药后,在杨兴飞叮嘱完毕后跑步出了城。

杨兴飞则与高尚武到了城头上,城头的工事已经构筑完毕,箭楼下方的工事更是层层加固,以免遭了池鱼之殃。

两人以及几个随从钻进一个工事里,杨兴飞搭起望远镜向南瞅去,发现三连已经到了设伏地点,正在占领制高点;

再往远处一瞅,近百名骑兵清晰可见,上身都穿着倭军骑兵特有的三排肋骨盘扣黑军服,中间是单排铜扣,下穿绯红色军裤,以及高统马靴,马鞍旁挂着骑枪和骑兵刀。

前锋距离城门约有5500米,速度也就比步行快一丢丢,等对方到达城下,恐怕得一个小时左右。

约二十分钟后,倭军骑兵到了3500米处,杨兴飞通过望远镜也看清楚了,这伙倭军肩章上的号码也是“1,”

但可与步兵第一联队没有从属关系,而是属于骑兵第一大队,归第一师团直辖。

倭军骑兵第一大队队长非常出名,正是《坂上之云》里的男主角,有着倭国骑兵之父之称的秋山信三郎,后来成为倭国陆军大将;

秋山信三郎的弟弟秋山幼五郎也非常出名,是倭国近代海军名将,所创的沉船闭塞吕顺港、敌前大转向、七段击等战术在倭熊海战中大放异彩,倭国舰队也凭此战术击败了毛熊国舰队,幼五郎也因此成为倭熊海战胜利的第一功臣。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扯远了。

这支倭军骑兵的指挥官是一个中尉,搭起望远镜瞅了一眼城头后,下令停下,随后派出十个骑兵先行打探。

得得得——

十来骑倭军驱马驰行过来,十分钟左右到了城下三百米左右,并勒马停下。

为首的军官对一个倭军耳语几句,后者随即驱马到了城下,仰起枣核脑袋,神情嚣张地喊道:“我们滴,大倭帝国蝗军滴干活,朋友滴大大滴!

你们滴,出来的干活!

不听话滴,死啦死啦滴!”

城头的士兵见一个倭寇也敢这么嚣张,都气得直咬牙,但杨兴飞没有下令攻击,他们不得不耐心等着。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