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月,刚刚那个人你是不是认识啊?”
夏思宁在一边看得糊里糊涂的,那个男人像是认识林萧月的样子,可林萧月却是一副对待陌生人的表情。
“不认识!”
林萧月连想都没想,直接否认道。
关于安俊旭,她不想再沾上一点点关系。
“不认识最好,一看刚刚那个男人就不是好惹的主儿,不过……长得还真不赖!”
夏思宁说完,还花痴地捧了捧自己的脸蛋,林萧月嘴角抽了抽,没有接话。
忙完了一天,回到公寓的时候,天还没有黑。
“妮妮,今天姐姐给你买了油焖大虾哦!”
林萧月用了身上几乎所有的钱给林妮妮买了油焖大虾,只是,进屋的时候,却发现林妮妮已经晕倒在了地上。
“妮妮!”
林萧月把手里的油焖大虾扔在了地上,急急忙忙的跑了过去。
林妮妮的脸色惨白,没有一点儿血色。
林萧月急的六神无主,无奈之下拨通了凌涵的电话,现在她能想到的,也就只有凌涵了。
“萧月,发生什么事了?”
凌涵刚刚进门,就看到林萧月急的眼睛通红的样子。
“妮妮晕过去了!”
“去医院!”
凌涵二话不说,到屋里,抱起林妮妮就下了楼,林萧月急匆匆的跟在了后面。
医院里,林妮妮的检查结果是贫血,需要尽快的输血。
林萧月心里清楚,上次林妮妮自杀已经失血过多了,再加上这些天的担惊受怕,身体已经吃不消了。
“医生,我们是亲姐妹,输我的血吧!”
林萧月现在身上可以说是一分钱都没有,如果要输医院的血的话,那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萧月,医院的血库里有血,妮妮也不是稀有血型,不一定非要输你的!”
凌涵心疼的看着林萧月,毕竟600CC的血,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确实有些多了。
“不碍事的,输我的血比较安全。”
林萧月给了凌涵一个安心的笑容,她不想让凌涵知道,她现在生活的窘迫,这个男人已经帮了她很多了,她不想再麻烦他了。
从医院出来之后,林萧月身上除了一张公交卡,已经没有一分钱了,而且,还欠了凌涵一千块钱。
“萧月,我先送你们回去。”
凌涵看着林萧月白的像纸一样的脸色,心里隐隐的泛着心疼,可林萧月的脾气他是清楚的,林萧月不想做的事情,他是绝对勉强不了的。
凌涵现在真恨自己,为什么自己的血型和林妮妮的不匹配,不然,就用不着萧月受罪了。
林萧月虚弱的点了点头,她现在只觉得头晕,很累,很想睡一会儿。
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回的公寓,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上的楼,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的床上了,林妮妮就睡在她的身边。
林萧月睁眼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已经全都黑透了,看样子,已经是午夜了吧。
林萧月又躺了回去,闭上眼睛的时候,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了,林妮妮的身体现在需要营养,她必须要更加努力的赚钱才行。
。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