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 建设庄子一(第1页)

陈羽自从摇摇椅做好后,更加的不愿意出门了,每天除了吃饭就是躺在摇摇椅上睡觉。

“丽质,你是公主,应该有庄子吧,”

陈羽看着在给自己泡茶的长乐公主说道。

长乐公主点了点头,“我有两个庄子,只是有一个离得远,我没要,你应该也有一个庄子,父皇给你的是长安周边的,你没看圣旨吗?”

陈羽还真的没看,上次封伯爷的圣旨还是长乐公主拿过来的,他直接放在了柜子里,毕竟说不准哪天特别值钱。

尴尬的摸了摸头,“嘿嘿,我还真没看,长乐,有空我俩去庄子一趟,我准备让庄子专门给我酒楼种菜和养猪。”

长乐点了点头,笑道,“都随你,反正我们俩的庄子连在一起,父皇怕你赖,现在来看,父皇真的担心对了。”

陈羽看着长乐公主温柔妩媚的笑容,“老李就这件事做的太对了,我们下午就过去,到时候让秋菊看店,春梅一起过去。”

“好,都听你的,”

长乐公主把目光看向一旁的春梅,“春梅,你去安排吧,对了,羽哥你会不会骑马呀。”

陈羽一脸的懵逼,骑马,那事有钱人都不一定会学的东西,立马摇了摇头,“丽质,要不把他们四个叫回来?到庄子学骑马,”

长乐公主认真的点了点头,大婚之日快到了,驸马不会骑马到时候可不太像,“秋菊,你去酒楼和酿酒作坊把他们找回来。”

秋菊领命后,就直接跑了出去。

看到店里就剩下长乐公主和正在埋头啃炸鸡的城阳公主,陈羽笑着拉过长乐公主的小手。

“丽质,我想吃炸鸡腿了,”

陈羽看着低着头的长乐公主打趣道。

长乐公主抬起头,白了他一眼,准备用另一只手给他拿的时候,干饭的城阳公主抬起了头,拿了个鸡腿递到陈羽的嘴边,“姐夫,城阳吃饱了,城阳喂你吃。”

陈羽眼角抽了抽,我可谢谢您嘞,“城阳,姐夫喜欢吃你姐姐喂的,”

“不要,城阳喂,”

城阳公主双手叉腰看着陈羽生气的说道。

看着这萌萌的样子,长乐公主噗嗤一笑,陈羽只能张嘴接过城阳公主的投喂。

“妹夫,你这可不像样子,竟然要城阳喂你吃鸡腿。”

回来的李承乾看到这一幕,瞬间心就酸了,他都没被自己的妹妹投喂过。

陈羽笑了笑,“你们回来了,我们再等等处默和处亮吧。”

尉迟宝琳则是满不在乎的说道,“等处默干啥,他能干什么事,”

“我能干的多了,不像某个二傻子,在自己父亲面前颠倒黑白,就为了几两银子。”

从酒楼回来的程处默讥笑着。

为了这事,尉迟宝琳可是被尉迟恭狠狠揍了一顿,程处默也时常拿这事讽刺尉迟宝琳。

看两人又要开干,李承乾连忙说道,“别吵了,听妹夫怎么说。”

陈羽清了清嗓子,“下午我准备去一趟庄子,到时候会建造一个蔬菜基地和养猪基地,你们跟我去一趟,顺便教我骑马。”

此话一出,四人都笑了起来,“羽哥妹夫,你竟然不会骑马,竟然还有不会骑马的人。”

陈羽挥了挥手,四人都发出不了一点声音,惊恐的互相看着,陈羽再挥了挥手,解除了禁制,“你看,我还需要会骑马吗?”

几人都摇了摇头,陈羽在他们心里的神秘度又加深了一分。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