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帮人看到柳建章回来也没走,倒是让柳建章挺诧异的,平时都挺有眼力见的,看到自已回来,一般就走了,不会打扰到他们夫妻俩个,今天这是怎么了?
张明月见他回来,笑意盈盈的看着他,“怎么穿这么少,就穿毛衣不冷吗?”
“不冷了,走路都走热了,还说我,你怎么没穿袜子啊。”
“刚和王大娘她们说话,说后几个月可能脚会肿,王大娘问我现在脚有没有肿。
才脱的袜子,我马上就穿上了。”
柳建章走过去,大手握住张明月脚踝,另一只手摩挲了下张明月的脚,还细致的按了按。
又给张明月穿上袜子。
“现在还没有,不过确实要注意,你们聊,你上次不是说想喝老鸭汤,我去问了大夫,说能喝,但是得适量,我买了只鸭子,现在去给你做。”
张明月拉住他,“不着急,你休息一下吗。”
柳建章用手背蹭了下张明月的小脸,“我不累,你们聊吧。”
柳建章出去,李怀君拉着袁秀珍的袖子,学着张明月娇娇的语气“你休息一下吗。”
张明月小脸通红,瞪了眼李怀君,“君姐以后一定要找个喜欢君姐撒娇的姐夫,看我到时候笑话不笑话你。”
冯婶和王大娘眉来眼去的,张明月鼓了鼓脸蛋子,“冯婶不许在心里编排我。”
冯婶可喜欢看张明月两口子相处了,就觉得控制不住自已的嘴角,老想笑,心里还美的冒泡那种。
牛小草看看张明月已经穿上棉袜子的小脚,其实张明月一直不觉得自已脚小,就正常尺码呗,36号算什么小脚?可看看王大娘她们的大脚丫子,也奇怪,个也都不高,咋脚丫子长那么大个的。
“月儿脚丫子长的真好看,比我闺女小时候那脚都好看,白白净净的,脚指甲也粉嘟嘟的,柳知青刚才握在手里的时候,都给我看脸红了。”
冯婶搥了下她大儿媳妇,“是吧,是吧,我没说错吧,上次你王大娘说我还不信呢,心想这有啥的,今天我看了也脸红心跳的。”
“除了君姐都是过来人,孩子都一堆了,还脸红心跳的,没看出来冯婶还挺少女心。”
“啥少女心啊,我看别人就不这样,就你们两口子那感觉和别人不一样。”
王大娘也点头附和,“说实话你们两处对象那阵儿,也没这感觉,那阵子觉得柳知青对你也还行,没有这么黏糊,这果然,还得睡一块,这结婚后,发现你们两个感情更好了,这是好事儿。”
李怀君反倒没有几个已婚妇女那么羞臊,她不怎么关注柳建章,但是很喜欢张明月,尤其是张明月羞涩的面颊绯红的样子,就让她想起当初下乡的时候在火车上她馋红烧肉被她姐戳破时,那窘迫害羞的样子,让人特别心软。
从兜里掏出一个柑橘,剥了递给张明月,张明月要给她们分分,都没要,谁好意思和孕妇抢口吃的啊。
这柑橘水分还挺足的,是李怀君签到得的,一共就签到出四个来,李怀君都没舍得吃,这时候买不到啥水果了,她都投喂给张明月了。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