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1章 踏雪无痕(第1页)

剩下一本拳法秘籍,一本轻功秘籍。

由于面板上没有拳法经验,林珏也将拳法秘籍放下,拿起最后的轻功秘籍,开始研习。

草上飞这门轻功,就是一门简单的提气奔行,提升速度的武功。

其中没有太过难以理解的地方,只是看过两遍,其中步伐要点,提气节奏,便全都掌握。

但林珏很快发现,他似乎无法像修炼刀法那样,凭借自己的修炼,短时间内,就能将这门轻功,修炼到极高的境界。

因为草上飞讲究的是熟能生巧,是需要一遍一遍不断练习,才能不断打破自身速度极限,不断提高的武功。

这个跟武道资质,悟性关系不大,就是需要苦练才行!

所以林珏在稍微施展一遍之后,就将这门轻功境界,提升到入门级别,但再想提高,就不容易了。

那还说啥呢,直接灌注经验呗!

【你日夜苦修,不断奔行,努力突破自身速度极限,两年时间,将草上飞这么轻功,修炼到小成境界】

【你勤修不辍,又是五年眨眼过去,你的速度与日俱增,草上飞境界,提升至大成境界】

【奔行十年,你的速度越来越快,可距离圆满,仍有差距】

林珏默默点头,暗道这草上飞修炼确实没有难度,完全就是时间硬磨。

效率说高不高,说低不低,十年时间,修炼到大成境界,也还好。

于是他念头转动,继续灌注经验。

【日月如梭,光阴流转,无论刮风下雨,你整日奔行不休,二十年时间一晃而过,你终于将草上飞这门轻功,修炼到圆满境界】

二十年时间,弹指而过,林珏脑海中,翻滚着那些修炼轻功的画面,甚至他明显能够感受到,自己身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比如双腿的肌肉更加紧实,跟腱、韧带更加利于行走,甚至他感觉自己体重都减轻了几分!

他脚下一动,未曾用出全力,整个人已窜了出去,眨眼到了墙头之上。

“好快!”

林珏自己都吃了一惊,心下好奇,脚下一点,身形越过房屋,到了另一条街道。

他脚下未停,人已经如一道旋风,射了出去,其速度之快,连墙角的一个乞丐,都未发现他经过。

转了两圈,林珏回到家中,眼中仍旧残留着兴奋之意。

他如今的速度,按穿越前的计算方式,一秒可以奔行几十米。

百米距离,也就两秒多,不到三秒钟,比猎豹还要快!

如此速度,遇到实力在他之上的对手,就算打不过,跑总能跑过吧?

林珏深呼吸两下,注意力回到面板之上,草上飞虽然突破到圆满境界,但还未领悟特质。

看了一下,剩下的腿脚武功经验,还有五十年。

于是没有犹豫,继续灌注!

【三十年一晃而过,他的身法速度有所提升,但似乎也到了极限,无论再怎么修炼,都难有提高,可你仍未放弃,继续修炼】

【四十年,你不断奔行,一日,你见一只爬行动物,竟然能在水面飞驰,瞬间,你入迷其中,不断钻研其行迹】

【四十五年,你终于有所领悟,长期的奔行,使你的身法形成一种特质,可以做到在任何物体上奔行,都不会留下行迹。

并且自身奔走时,产生的风声,造成的影响也微乎其微,你将这种特质,取名为踏雪无痕】

成了!

林珏目光大亮,幸亏他后面是五年一次的灌注经验,不然就浪费了。

不想竟然只是用了四十五年,就领悟出特质!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