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娘,又要上山去啊?这天儿阴沉沉的,眼看着要落雨了,别忘了带伞。”
住在隔壁院落的林婶正在街边与邻里闲谈,余光瞧见推门而出的崔迎之,不由好心提醒。
崔迎之下意识应了一声,抬头瞧了瞧天色。
阴云压境,遮天翳日,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风雨欲至。
这样的天色竟也没能阻挡邻里们八卦闲谈的热情。
崔迎之收回目光,在折回屋内取伞和取消今日的出行计划之间犹豫片刻,选择了无视这破天。
她背着竹筐,穿过邻里家相互追逐嬉闹的孩童们,沿着一贯的路线,直奔城外荒山。
-
崔迎之从前是个杀手。
三年前她金盆洗手,孤身来了下洛城并在此隐居。
此地位于江南,河道便利,行商络绎,物价自然也高昂。
好在她干这倒霉行当许多年,积蓄足以支撑她放纵余生。
一个外来的独身年轻女人或多或少都会引起邻里瞩目,未免引人生疑,她开了一间香烛铺,又对外宣称自己是个寡妇。
寻常人往往觉得晦气,少有人来打扰。
这实在再合她意不过。
三年来,她每日睡到日上三竿起,按心情决定当日是否开业,早晚膳食都有跑腿送到楼门前,家中也定时请人打扫,平日自然更是无需出门。
这样悠闲惬意又颓废的退隐生活一直持续至今。
只每月十五时,她会去一趟城外荒山。
旁人只以为她对那亡夫用情至深,痴心不悔,故而常常上山祭奠。
今日不巧,上山的路走到一半,积酿多时的雨意终于落定。
细雨如烟,迎风扑面,不多时便晕湿了她的额发。
清凌凌的雨丝飘到面上,凝聚成珠滑落至颈间。
崔迎之抬袖抹了把脸,不见急色,满目从容。
她自满是黄纸香烛的竹筐中掏出了一个供果,边安抚自己已然有些生饥的脾胃,边踩着已被雨水侵袭略有些泥泞的山道,步履不停。
山林间薄雾渐起,细雨迷蒙。
待崔迎之抵达山腰时,雨势已有扩大之态。
正值秋末,周遭一派荒凉凋敝之景,行过杂草荒林,旷野间唯有一石碑于枯叶败草间矗立。
与以往不同的是,放眼望去,萧瑟秋景尽歇,满目皆赤红。
行迹狼狈的陌生青年人倚碑闭目,无声亦无息,恍如融入风雨。
崔迎之的视线不受控地落在了他的腰腹位置。
粘稠鲜血顺着腹部那狰狞可怖的伤口蜿蜒流淌至地面,又经由雨水的冲刷,汇成一滩浅浅的血泊。
顺着伤口向上望去,崔迎之撞进了一双警觉的眼。
明明是多情的桃花眼,却似被风雪浸没,平白生出几分刺骨的寒。
这无疑是副极尽明艳的容貌,苍白面色也难掩瑰丽,如吸魂夺魄的山鬼志怪。
天地必定得不吝笔墨,极尽风流,豪情泼墨,才堪造就这副浓墨重彩之作。
狐狸精。
这是崔迎之的第一印象。
此情此景宛如话本传奇中狐狸精勾引埋伏过路人的把戏。
寻照惯例,下一刻他便会骤然暴起,化作庞然兽型将她吃拆入腹。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