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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三年,农历十一月初五
十一月的古城已然入冬了,北风呼号,大雪飘飞,路上的积雪不能及时地清理,兼之车走人踩,雪被踩硬实了,滑不溜秋的,走在上面一不小心就能摔一个屁股蹲。
无论大姑娘小媳妇儿,还是一米八的壮硕老小爷们,走路的时候都是标准的小碎步,另外再附加缩头缩脑,寒风凛冽刺骨,这样能够有效阻拦寒风侵入身体,以及身体本身的热量流失,可就是在古城的文化大道上,一群年轻人正在热火朝天地铲雪,这些年轻人是古城市二高的学生,他们这次拉练的任务就是把这条道上的积雪处理干净,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而这些学生娃娃有偷懒的,像给小鬼子干活一样慢吞吞的,铲了一铲子雪之后,还要有几秒钟的思考时间,想想下一铲子雪应该从哪儿铲。
当然有偷懒的,就有比较勤快的,挥舞起铁铲子来,那就一个虎虎生风,这样的人不少,而沈梦瑾就是一个。
她穿着洗得发白的深蓝色男式棉猴,脖子上围着一条看着就旧的围巾,握着铁铲子的手上全是冻疮,特别是那手指冻得跟萝卜一样,但就是这样也不妨碍她麻利地干活,别人铲一铲子雪,她都能铲三铲子了。
她旁边的同学董静看不过去了,劝道:“小瑾,你悠着点儿,干活不用这么实诚。”
而沈梦瑾头也不抬,边铲雪边回了句,“干快点儿,身上不冷。”
董静不由看了下她的穿着,这姑娘看着穿得厚实,但衣裳都不保暖,比如棉猴看着厚,但是穿她身上松松垮垮的不说,看着也硬板,也就是看着暖和而已,再就是她脚上的棉鞋,看着也就是旧的,手上全是冻疮却没有一双手套。
她忍不住抬头看向了不远处,戴着着雷.锋帽,穿着七八成新合身的深蓝色棉猴,围着一条红色围巾,戴着一双棉手套,被几个男生围着,抢着帮她干活,而她自己则眉眼含笑地站在一旁的漂亮姑娘。
她不由撇了撇嘴,同情地看向自己的朋友,问:“小瑾,你姐姐的旧衣裳也比你身上的衣裳好,就算捡她的衣裳,你也不会受冻。”
沈梦瑾也累了,直起身子,看了眼不远处的姐姐沈梦珍,说道:“我捡她的旧衣服穿,她还怎么维持她在别人心中的善良形象,她自己穿新衣服,让妹妹捡她穿的旧衣裳,别人该说道她了。”
董静撇了撇嘴,“那你穿你哥的旧衣服就不怕说道了?”
沈梦瑾勾唇冷笑,“我埋汰不爱干净,整天上蹿下跳,费衣裳,我妈给我穿我哥的衣裳,是因为男孩子的衣裳耐造。”
董静替好朋友委屈,“你妈也太偏心了吧,你们是双胞胎,你姐姐穿新衣裳,你却只能捡你哥的旧衣裳,你到底是不是亲生的啊?”
沈梦瑾看了眼没有太阳,雾蒙蒙的天空,喃喃道:“我也怀疑过我是不是亲生的,可我跟我奶长得太像了。”
董静见好朋友伤心了,赶紧道:“对不住,我不该勾起你的伤心事。”
沈梦瑾不在意地笑了笑,“我都习惯了。”
闻言,董静更加心疼了,朝着沈梦珍的方向甩了一个眼刀子,用鼻子哼了哼,用嫌弃的口吻说道:“一排的男生都是瞎子,明明是个虚伪做作的人,一个个地跑着上去讨好。”
她嘴里说的一排其实是一班,六七十年代华国大地上武德充沛,几乎全民皆兵,在校园里,年级不叫年级称为连,一年级是一连,而班级则称为排,沈梦珍他们是高二一班,就是二连一排,而沈梦瑾就是二连二排的。
再说沈梦瑾也看了眼被几个男同学围着的沈梦珍,然后面无表情地继续低头干活,说道:“不管怎样,人家能让人心甘情愿地给自己干活儿,那也是本事。”
董静再次冷哼了一声,“看她能得意多久,不检点,勾三搭四的女人下场都不好。”
沈梦瑾小麦色的脸上浮现一抹苦笑,她是清楚的知道沈梦珍的结局的,她和她丈夫夫妻恩爱,儿女双全,还事业有成,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要问她为什么这么清楚,因为这个世界其实是一本年代文小说,而她则是穿书的,她本身是一个985化学工程专业刚刚毕业的硕士,本来经过一番努力,拿到了一家知名日化厂的offer,就在她摩拳擦掌地想要在职场大展拳手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让她穿了这本年代文里,更悲催的她还是个女配,女主就是她的双胞胎姐姐沈梦珍。
原主和女主是异卵双胞胎,长得并不像,姐姐肤白貌美,性格温柔又善良,从小就被人夸,妹妹皮肤黑不说,五官也比较平常,性格也执拗偏执,不得家人喜欢,就是外面的人提起也是摇头叹息,还会说上一句,“沈家的那个二丫头不如大丫头讨喜。”
外人这么说,家里人也是经常拿她跟姐姐比较,原主从小听得最多的就是,“你看你姐姐,再看看你,你就不能学学你姐姐。”
这些话简直就是原主的童年阴影,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变态,原主选择了后者。
抢姐姐的衣服,抢姐姐的朋友,抢姐姐的工作,后来又抢姐姐的未婚夫……总之只要是姐姐的东西,她都要抢。
原主成功地抢了姐姐的工作,导致姐姐不得不下乡,这还不止,她又抢了姐姐的未婚夫,姐姐的未婚夫桑建新是古城市纺纱厂厂长的儿子,古城市是个工业城市,大厂小厂不少,不提别的,就是他们沈家所在的工业路上,就有不少的厂子,比如肥皂厂、橡胶厂、成衣厂等等,可纺纱厂无论从规模,还是经济效益,以及工人的工资待遇,绝对是古城市前三,就是放眼全国,那也能排前面的。
桑建新的家世好,本人也不差,一米七八的个子,白皮大眼睛,再戴上一副眼镜,妥妥的文化人,人家也真是文化人,是工农兵大学生,还是纺纱厂的宣传干事,一个月工资能有四十多块钱呢,妥妥的金龟婿,要不是沈梦珍个人条件优秀,沈家就一普通的工人家庭,还真够不上呢。
而在沈梦珍下乡后,女配给桑建新送温暖,送关怀,这些打动不了桑建新,毕竟个人条件好,给他送温暖,送关怀的女同志不少,他早就对这些免疫了。
于是女配便用了狗血老套的手段,让人把他们家抓奸成双,让桑建新不得不娶她,可强扭的瓜不甜,人她是得到了,可是婚后面对丈夫的冷暴力,以及婆家公婆以及大姑子小姑子的羞辱,长期生活不如意,导致女配在三十五岁那年得了乳腺癌,因为不得人心,手里又没有钱,最后孤零零地死在了医院里。
而女主沈梦珍呢,到了乡下后,遇到了自己的良缘王志磊,俩人结婚后,王志磊一心一意地护着她,连家务活都舍不得女主做,就是被外界笑话怕老婆也甘之如饴。
后来改革开放后,俩人又一起搞事业,而俩人富裕之后,还不忘记做慈善,真正地良心企业家,而且俩人夫妻恩爱,儿女双全,一直被人们称为人间理想。
沈梦瑾回想着书里的大致内容,嗤笑一声,当初看这本书,还是表妹安利给她的,就是因为她和女主的妹妹同名同姓,她当时好奇,匆匆地翻看了一遍,觉得没意思便放下了,谁知道她就穿书了呢。
不过无论什么原因她接手了原主的人生,那么势必不会走原主的路了,男女主一边独美去,自己搞事业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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