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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很快把鸡肉烧到沸腾,温似锦拿铲子上下翻飞,不停的翻炒鸡肉,让它们受热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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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厨房里泛起鸡肉的香气。
温似锦依旧要求大火,翻炒也愈发迅速。
等鸡肉差不多熟了,她用糖盐调了味儿,切两个青辣椒扔进去,锅沿洒点醋,再翻炒两下,停火。
一碗香喷喷地小公鸡就出锅了。
馒头来不及做,买了现成的。
把红烧肉和辣子鸡都摆在桌上,新家的第一顿饭就好了。
都不用温似锦招呼,两个弟弟并一个妹妹,全都迅疾无比地洗好了手,围在饭桌前,眼巴巴地望着两盘菜。
温似锦拿着新筷子坐过去,一人分上一双,刚准备说上一句“开吃”
,就听得有人敲响了大门。
燕明朗非常自觉地站起来,去开门。
来人竟然是周弘宇。
他拎着两个油纸包,面带笑容,“恭喜似锦妹子搬了新家,这是给你们的礼物,呀,这是什么味儿。”
周弘宇深吸了两口气。
他很早就在珍馐阁里干活了,对美味并不算陌生,当即报出了菜名,“是红烧肉,和辣子鸡。”
等走过去一瞧,嘿,还真是这两道菜。
“周大哥来了。”
温似锦没想到,还真有人过来给她燎锅底,心头顿时暖暖的,“周大哥还没吃吧,来坐下一起吃。”
周弘宇也就没客气。
来燎锅底本来就是要蹭一顿饭的。
燕明朗去厨房拿了一双筷子,周弘宇接过来,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刚放进嘴里,就瞪大了眼睛。
这么多年,在珍馐阁混久了,总能吃上几顿大厨做的饭菜,红烧肉算矜贵少见的,但龚掌柜人厚道,他们偶尔也能吃上两筷子,每每那时候,他就沉浸在肥而不腻的肉感里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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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周弘宇的认知里,普通人做的红烧肉,能入味就不错了,太好吃的基本没有。
可现在,他感受着嘴里的五花肉在舌尖上迅疾的化为液体,粘香的口感充斥整个口腔,牙尖触碰到瘦肉,像扯住了棉花,轻轻一用力就粉身碎骨。
超乎寻常的软糯和香气像两只小手紧紧地攥住了他的舌头和味蕾,让他只能睁大眼睛,心底咆哮着,叫嚣着,嘴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燕月笙瞟了他一眼,一边嘴角勾起,另一边嘴角又往下撇了撇。
周弘宇的反应在他意料之内,继姐的手艺堪称一绝,连他这个做弟弟的都觉得骄傲。
可一想到这样好的手艺被无关紧要的外人吃,燕月笙心底又有些不舒服,像自己的宝贝被人偷窥了一般。
呵,不悦。
但他心思深沉,情绪只展露了一瞬,便又敛藏了起来。
“月笙,你不爱吃吗?”
温似锦见他的筷子停了一会,关切地询问。
燕月笙露齿一笑,眼神单纯而又天真,“爱吃,姐姐做的我怎么会不爱吃。”
一旁正在闷头猛吃肉的燕明朗抽了抽嘴角。
要不是现在正干饭呢,他真想干呕一声,以表示对哥哥装可爱的唾弃。
一顿饭,两碗肉,在几个人的风卷残云之下,很快吃了个底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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