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番外江家1(第1页)

其实江家的一直以来的生活也就困难那么几年。

几个儿子岁数相差都不大,所以结婚也赶在几年时间里。

再加上下头三个闺女又要上学,每年家里都没有结余,甚至还得出去借点。

不过等到几个儿子结婚了,江冬梅又嫁去了城里,江家的生活是一年好过一年。

尤其是江梦雪考上大学以后。

这个年代上大学有补助,江梦雪能申请到一等补助每个月17.5元。

上学学费全免,住宿也是免费。

这个年代国家虽然穷,但是很舍得在教育上花钱。

学生只需要负责做自己的日常吃饭等生活费。

而补助的这些钱江梦雪除了吃饭的花销以外都能省下来。

这个时候票据刚开始没几年,其实很多东西只要有钱还是能买到的,没像几年以后那么困难。

偶尔也能买一些家里需要的东西寄回去。

等江梦雪结婚以后,顾清北找战友开了介绍信给江家几个儿子找到了工作,江梦然也去了城里。

江家的日子可以说是在十里八乡都是非常好的。

几人一进厂就是正式工,工资一个月有三十六块钱,外加享受所有正式工的待遇,过年过节节礼都不少。

江父作为桃园大队的大队长,每个月除了满工分,外加还有几块钱的工资,这是公社发的。

后来江梦雪也是建议江父跟队里其他几个领导商量一下。

以大队的名义多养一些牲畜,猪羊鸡鸭鹅。

尤其是鸡鸭鹅,除了养大了杀了吃肉以外还能下蛋。

队里本就有几个稍微大一点的池塘,围起来养鸭子大鹅,池塘里面还能放些鱼,过年就算不卖也能给社员们分一分。

然后就是那些牲畜,只要公社盖章了,就能以单位的形式卖去城里面的屠宰场。

或者跟某些大厂的后勤签订合同。

那些几万人的大厂每天要消耗的蔬菜粮食就不是一个小数目。

大队里多开垦一些荒地出来种植畜牧,每年能收好几茬,养牲畜是完全够用的。

桃园大队跟飞跃大队都是属于那种种植面积很大的生产队。

不仅有肥田,靠近山的旱田也有不少,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开垦那些荒地、

现在有了养殖的名头,把养殖地放到那边,大粪还能肥地,说不定过几年就能种植了。

多出来的大粪也不会浪费,全部拿去肥地。

大队里每年也不需要再担心肥料不够用了。

这时候还没有化肥,地里面的肥料都是养殖牲畜的粪便,还有就是社员家里面的厕所。

交多少粪给多少工分这都是有规定的。

所以那时候所有的人都不会随便在外面上厕所。

就是再憋得慌也会跑回自己家的菜地里上,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这也是被生活逼的没有办法,不然谁又愿意生活的这么算计呢。

桃园大队这边因为有了副业,那些老人妇女都能安排去养殖。

每年副业的收入也会分到社员的手里,所以桃园大队的条件在十里八乡可以说是最好的。

相邻的飞跃大队队长是顾振兴,跟江家这边也是亲戚。

再加上跟江父两人都是大队长,每次去公社开会都会遇见,所以这些事情都是商量着一起来的。

这种生产队搞副业他们也没有经验,要是能找个生产队一起搞,也算是有人一起承担着责任,所以两边都还挺积极的。

江梦雪也担心他们没有大面积养殖的经验。

所以还找了关系给他们推荐了养殖的专业人员。

热门小说推荐
玄幻:我可以量产大帝

玄幻:我可以量产大帝

介绍所向披靡收徒弟女帝叛逆弟子系统陈道玄在进入这个世界后,得到了一个新的传承,那就是每一次有人拜师都会得到丰厚的报酬,而且每次拜师都会有一万次的暴击率。大徒弟师父一句话,我愿意为师父杀戮天下!二徒弟师父到底有多强?三徒弟妈的,都说我是剑术最强的人,怎么连师父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呢?各大圣地纷纷道如果我们算是圣地的话,那么此人的实力,堪比天庭!天空中的众仙连我们都不如,恐怕早就成圣了吧!...

邺城怪奇事件簿

邺城怪奇事件簿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绝世神医

绝世神医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百鬼夜行之都市猎人

百鬼夜行之都市猎人

袁木野意外穿越到一个百鬼夜行的世界,这里有红衣女鬼索命,落水鬼找替死鬼重重危险叠加之下,袁木野意外开启系统,重启人生。...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