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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方面,在听到这首歌谣后,克雷顿的确对孔里奥奈有所顾忌。
正如朱利尔斯说的那样,狼人可以活很久,如果这位连妻儿都可以杀死、吞食的猎犬骑士存活至今,那他相信交流的结果不会很好。
文明社会的道德水准会随时代进步,而活得久的生物未必能跟上这种“进化”
。
“刚刚我问了那些孩子,他们其实见过金杰和埃德加,很多人都见过。”
克雷顿看不出表情变化地说:“他们说,这两个人跟着领主的管家走进了那座城堡,然后再也没出来。”
朱利尔斯将视线抬高,看向那高而瘦的战争建筑,它年久失修,宛如一个伤痕累累的巨人,但同时也保留着最后的凶险和残忍。
“那他们应该是死了。”
在不经意间,他们此行的原本目的已经达成了,而对于这个结果,朱利尔斯不感到意外。
那毕竟是狼人的巢穴。
现在的问题是克雷顿要怎么决断——是冲进城堡质问那些狼人关于失踪的人的死法,还是就此离开?
然而在这个他以为需要犹豫的问题上,克雷顿没有犹豫。
“我们回去吧。”
这不是一个需要犹豫的问题,金杰和埃德加是死定了,而朱利尔斯还活着。
即使对孔里奥奈家族的行为感到不忿,克雷顿也有其他手段去报复他们,用不着冲进城堡和他们肉搏。
哪怕他的确想这么做。
在克雷顿和朱利尔斯说话的时候,街道对面房屋篱笆后面有一道黑影闪过,他的余光看到了那个东西,那是一条黑狗,也可能是一条黑狼。
不过无论是狼还是狗,其实大抵是一种东西,狼人可以随心使唤它们。
而在伯达拉比克,这些家宠也可能是孔里奥奈家族的探子。
想到这点,克雷顿转而嘱咐朱利尔斯和自己继续隔开距离,不过这次他们的前后顺序经过了调换,变成了绿头发跟着他,而且距离拉开更远,而这与他之前的计划不同。
如果按照理智,他就不该和孔里奥奈有所交流,但克雷顿并不是一个完全理智的人。
尽管他已经决定直接返回萨沙市,但他的心已经被这未曾谋面的同族所吸引,这是他第一个认识的狼人氏族,即使知道可能有危险,他也不禁想要和他们接触一番,并不是为了投靠他们,而是想要了解这些同类在当下社会的生存之道。
因此他就做出了矛盾的举动——一边做好了冒险与他们接触的准备,又一手安排立刻离开的计划。
克雷顿知道这次自己的理性或许会被感性打倒,所以这次他走在前面,当他抑制不住好奇心要与他们接触,那么所有的后果都由他一个承担,朱利尔斯则在其后独自返回萨沙市,用不着管他。
但孔里奥奈会是他的敌人吗?
克雷顿不知道。
一月,去年的积雪已经化开,空气中的湿冷让狼人很不舒服。
水汽堵住了毛孔,让他对风的感受能力下降,在过去,还是人类的他不会太在意这点,但当他的五感变得敏感,这种不适反而放大了。
就像隔着一层厚布观察这个世界,克雷顿比往常更谨慎,
索性路上没有遇上什么危险,穿过毫无规划的曲折道路,他顺利抵达了租船市场,伯达拉比克的租船市场曾经也在镇上占据了相当的地位,但随着人流减少,水质污染程度上升,一些租船公司和渔业公司也纷纷关张,它们留下来的荒废店面被生锈的铁皮和铁丝网封锁,许多道路也被封死,偌大的码头区呈现一种无规律的风格,宛如一片迷宫。
不过萨沙市的码头区也有类似的风格,克雷顿对此并不陌生。
在穿过这片区域时,他透过铁丝网的缝隙看到临近水边的岸上有零星几人在延伸出去的木栈道上或站或坐,都在钓鱼,钓线垂进漆黑的水下,什么也看不清。
水的腥臭味在这里已经无可抵挡,克雷顿在鼻子下端抹的香水都好像不起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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