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姜沅的视线,慢慢的看向他,“你眼熟,不会是你找人害我吧?”
闭目养神的陈妄,都懒得回答她,她一没钱二没势,哪点值得冒险害她?
“原因?”
“离婚分你的钱了。”
姜沅说。
陈妄依然闭着眼睛,“那点钱,跟打发叫花子差不多。”
他有多少钱,姜沅不知道,觉得要一亿不少了,原来在他那儿那么微不足道,他还嘲笑自己跟叫花子一样好打发。
姜沅猛然踩着刹车,陈妄没有防备,身体前冲,又狠狠的撞在了椅子上,伤口传来一阵刺痛,他用手按住,“姜沅,你是不是故意的?”
姜沅一脸无辜,“刚刚前面有条狗跑过,就往哪儿跑了。”
她指着狗跑的方向,滑了个弧度指向了陈妄。
还真以为他闭着眼睛看不到啊,陈妄睁开眼睛,她手指忙收回,若无其事的开着车子。
陈妄掏出手机,给孙康打个电话,“好好查一下,那个纹身男人的身份。”
十几分钟后,车子进了别墅的院子,在停车坪上停下。
路灯透过那几株红豆树,斑驳陆离的洒在地上,夜风轻徐,枝叶沙沙作响。
看到这几棵树,姜沅感慨良多,这些树,是当初她和陈妄一起种的,她心血来潮,非要种红豆,说象征着爱情。
可她忽略了,后面还有一个寓意,是思念,等排到她这儿,思念也变成了单相思。
记得种树那天,别墅的所有佣人都放假了,两个人忙到了晚上,天都黑了下来。
坐在树下休息室,不知是不是月色太美,容易犯错,陈妄在树下亲吻她。
情动时,他把外套铺在地上,拼命的勾引她,在那儿两人抵死缠绵,那是她做过最离经叛道的事。
陈妄站在她身后,似乎也想到了那个荒唐的夜晚,心中划过涟漪,低声问,“还记得我们种树那天吗?”
“不记得了。”
姜沅迈步离开了那几棵树。
她淡漠的语气,令陈妄心中涌动的情绪瞬间平静,他走向别墅,“秦姨家里有事,请假了,你帮我包扎一下伤口。”
进了房间,把灯打开,在沙发上坐好。
姜沅也没推辞,毕竟他受伤和自己有关,上楼取医药箱下来,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侧,刚要去解他的扣子,手就被陈妄抓住。
姜沅向后闪避,“你干什么?”
陈妄皱进了眉头,“怕什么,我能吃了你?坐下。”
他把姜沅拉坐在沙发上,打开医药箱,拿出棉签,沾着消毒液,帮她擦脸上的划痕。
陈妄靠的很近,近到能感受到他的呼吸,他皮肤偏小麦色,轮廓分明,线条硬朗,下巴还有浅浅的胡茬,不是时下流行的阴柔小生,浑身上下,透着一股野性和阳刚之气。
当初看上他,可能就是他身上的这种安全感,觉得跟这种男人在一起,一定是安心的,但是后来才明白,他的安全感,只给他爱的女人。
似乎感觉到姜沅的注视,陈妄抬起眼皮,薄唇扬起,“又爱上我了?”
他的调侃,让姜沅微恼,收回视线,夺过他手里的棉签,“我有男朋友。”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