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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逸颇为无奈,但童桐发了话,他总不能拒绝女孩,站起来接过了话筒,看着众人说道:“我最近几年很少在国内,所以对国内的生活了解不是很透彻,歌也一样,所以我就唱一首其他国家的吧。”
“哦?楚逸哥还是有过外国经历的人?”
“想来也是,他毕竟是保镖,总不能一直留在国内,肯定也要去国外的。”
一些比较明白的同学解释道。
“啧啧啧,有点东西,这小伙子比较捞!
!”
几个同学嘴上玩笑,但心中却不相信,他们只认为楚逸是吹牛的。
金豪也不太相信,这小子莫非是深藏不漏,在扮猪吃老虎?他说自己是个保镖纯粹是为了低调?
不可能的,此人身上没有任何富贵气息,更没有那种高傲气质,不可能是出身于富贵家的。
至于为什么选择国外歌,可能是他怕被人听懂国内歌,然后唱不好嘲笑他。
想明白那些,金豪心中也嗤笑一下,嘴上略显得意的说道:“没事的楚逸哥,不就是一首歌吗?唱哪国的都没问题,我们这些同学多少也懂点外语,能听懂的放心吧。”
这话里的意思无非是,你以为我们都是土包子国人一句外语不懂?那你就错了,我们不但懂,而且还很熟悉,你想蒙混过去那是绝不可能的。
“金大少说得对,我们也懂外语,楚逸哥唱便是。”
楚逸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只是随便点了首伴奏,然后冲众人笑道:“这是一首十年前的歌了,翻译成国文的话,那就是“重生!””
不等众人细细琢磨,那股优雅而又深入人心的伴奏响起了,仅仅听伴奏,就让人陷入一抹回忆色彩,仿佛拥有魔力,不自觉的让人想起那些回忆,过往,记忆等等。
。
。
。
楚逸也不再像刚才那样,看上去很是轻浮无谓,而是带着一抹回忆,眼中更是泛起些雾水,轻轻地开了口。
首先是一股浓郁的英语响起,那字迹谈吐非常清晰,尽管他们是华夏人,可也能听懂。
由此便能看出,楚逸的英语等级,那绝对不亚于一个纯正的英国人。
毕竟要知道,一般华夏人互相说英语,看上去那是在说,其实不然。
在对方眼里,后者的英语就是天书,根本听不懂。
这也是华夏的血脉基因,注定只有少数人能谈吐清楚的原因。
在场的人几乎不敢相信,他们都是大学生,很清楚英语的概念。
平常让他们考个试,英语最多不超过六十分,没想到楚逸英语说得如此好。
可接下来的一幕,简直让人难以忘却。
一小段之后,只见楚逸不再用英语了,而是飘出一段意大利语,随后便是西班牙语,拉丁语,泰语,韩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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