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21 靳一川上城(第1页)

曹友义手下拢共有三千兵马,一番攻城下来,只回来不到一半,大部分都被留在了城头上面。

李新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兵打头阵,光是死在冲锋的路上的,就有500之多,剩下的死的死,逃的逃,收拢溃兵以后,还剩下一千多人。

至于那些被金汁、滚石、檑木所伤的士兵,他们的命运早已注定。

简单的包扎一下,就只能祈求老天开恩了。

看着官兵逃离,城墙上面的流寇一片欢呼!

燕小二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污,手中钢刀挥舞:“孩儿们,休让这群狗官兵跑了,打开城门,随我杀出去!”

见识了这群官兵的实力,燕小二也打出了底气。

除了那几个精锐家丁,这群官兵也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

轰隆隆——绞盘声响,青县县城的东门豁然打开。

燕小二骑着一匹高头骏马,身后跟着三十余骑,剩下的流寇有骑骡子的,还有骑驴的,实在没有东西骑的,就靠着两条腿赶路。

曹友义望着城头上打了胜仗的流寇,气急败坏道:“贾仲安呢?他怎么还没有信号?”

李新建哪里还顾得上回答,见城门洞开,早就骑上马,带着仅剩的精锐家丁开始逃跑,至于辎重什么的,还是逃命要紧,钱财乃身外之物。

曹友义大骂李新建混蛋,可是流寇来势汹汹,曹友义也不会傻傻的呆在那里等死。

他分出一半的部下,回去殿后拦截流寇的追击,他则带着精锐家丁,冲锋突围,选择了与李新建不同的方向逃跑。

李新建逃跑的方向是南边,曹友义则选择了北方。

燕小二见敌人分兵,犹豫片刻,当即选择了北方。

一个百户问道:“大人,为什么不追击南面的那支官兵,我看他们的兵马较少,咱们应该可以吃掉他们。”

燕小二冷哼道:“贼官兵还有一支兵马在攻打北城,虽然我对徐厚生有信心,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咱们趁势将官兵溃军赶过去,一则扰乱他们的军心,二来给那支军队来个前后夹击,确保万无一失。”

“大人英明!”

贼寇里面不乏马屁精。

燕小二哈哈大笑,双脚一夹,战马立刻加速。

那些被安排断后的军户,当场就有一半的人放下兵器投降,燕小二没有理会他们,带着部下继续追击。

眼见燕小二越冲越近,那些骑马的家丁纷纷脱下身上的甲胄扔掉。

减轻了数十斤的马儿只觉背上一轻,随即撒开四蹄,夺命狂奔。

燕小二大叫道:“兀那官兵休走,吃俺一刀!”

曹友义疯狂的鞭打马屁股,胯下骏马吃痛狂奔,迅速与其他人拉开身位。

幕僚骑着骏马紧随其后,问道:“大,大人,咱们这是往哪里跑?”

曹友义喝道:“当然是去找贾仲安那小子,他那支军队犀利,说不定可以抵挡贼军片刻。”

曹友义的心思不可谓不毒,他是想拉贾宝玉当垫背。

至于贾宝玉的死活,压根没放在心上,死道友不死贫道才是正经。

……

镜头转到玄武门。

贾宝玉的五百左卫军,已经成功登上了城头。

青县的百姓听着城头上喊杀声,早就下的关门闭户,不敢露头。

燕小二也曾考虑过征召城中百姓上墙帮忙打官兵,可又怕百姓临阵倒戈,所以只能作罢。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