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七十七章 不知天地有清霜7(第1页)

成都城内,刘璋闻知汉军得了雒县,急招麾下文武商议对策。

益州从事王累慨然说道:“汉军远来,金牛道是其唯一通道,明公一道诏令,令江州太守严颜逆西汉水而上,截断葭萌关,汉军焉有退路?”

以‘月旦评’而闻名的许劭的从弟许靖说道:“汉军以顺讨逆,占据大义,明公若是顽抗不降,天子一纸诏书而屈从乎?不如早日归降,尚不失王侯之位。”

“许靖所言,乃不忠不义之徒也。”

秦宓慷慨激昂,走到殿堂中央,“明公若弃了根本,一小卒即可缚之。

益州天险,天下无与伦比,汉军入川,人马不过五万,若明公振臂一呼,堵塞白水、葭萌两关,四周郡县带兵来援,汉军皆死无葬身之地。”

“子敕所言甚是。”

益州从事郑度说道:“今汉军虽攻城夺地,然兵不甚多,士众未附,野谷是资,军无辎重。

不如尽驱巴西梓潼民,过涪水以西,其仓廪野谷,尽皆烧除,深沟高垒,静以待之。

彼至请战而勿许,久无所资,不过百日,彼兵自走,我乘虚击之,汉军将如何处之?”

刘璋在座椅上扭动着肥胖的身躯,沉吟说道:“吾闻拒敌以安民也,未闻动民以避敌也。

郑从事所言,预置孤于火上乎?今罢去所有官职,削职为民。”

所谓忠言逆耳,郑度没想到一番肺腑之言竟落了这么个结局,仰天大笑,笑毕双眼瞪着刘璋说道:“乃父拾取益州不易,不料汝竟轻易舍弃。”

毕竟是一州之主,竟然在大堂广众之下被郑度削了面皮,刘璋怒气填膺,大声喝道:“叉出去,从此休要让孤见到。”

雒县既下,挡在成都北面的就只有新都一座城池了。

吴懿作为刘焉的老部下,在刘焉入川为益州牧的时候,就带着全家人入蜀。

在打发走了老主子刘焉后,刘璋认为还是老部下靠得住,就委任吴懿为新都守将,看护成都的北大门。

汉军围住了新都,吴懿心中冒起了别样的想法。

原来吴懿的妹妹相貌俊美,善相着说道:此女生就一副大富大贵之相,将来非天子不配。

哪知道这话传到了刘焉的耳朵眼里,刘焉入川本就有自立为帝的想法,于是就派亲信出面,让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刘瑁迎娶了吴懿的妹妹。

如果刘焉死后,刘瑁继位,吴懿铁定一条道走到黑。

哪知道政治就是妥协,最后竟然让刘璋捡了个大便宜,刘瑁不得已下,只好诈作狂疾(现在的精神病)以保全自身。

看到前途无望的吴懿,在汉军围城的第二天便出城投降了。

成都的北大门敞开,张合还客气什么?于是汉军包围了成都。

程普、黄盖等一路上如丧家之犬,急匆匆只顾着跑路,军中士卒失散逃走者不可胜数,哪里还有心思顾及。

等到了汶江道治所,叁万大军已经去了五六亭,只落得万余人马。

“德谋,”

黄盖忍不住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伯符既已身死,我意火化后将骨灰存入坛中,将来也好对孙家有个交待。”

黄盖说的是大实话,急行军的时候,还要照顾拉着孙策尸身的车子,严重影响了行军的速度,万一蜀军追上来,投鼠忌器下,就是这仅有的一万多人马不知到时候还剩多少?

程普此时已经头发全白,听到黄盖的话后,看了韩当和朱治一眼,见二人并没有出言反对黄盖的意思,只好说道:“待攻占了汶江道,全军为伯符举哀。”

汶江道只是长江流经谷道旁的一个小城,突然被军队包围,城中守将大惊,急忙率领全军上城防守。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