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虽说精灵不是人类,但是被同性这么握着双手,难免还是有些尴尬,察觉到自己的失态,精灵王赶忙收回手,换成抱拳躬身一礼,恭敬诚恳的说道,还望白宗主帮我。
能把一位尊者逼成这样,普天之下也只有龙族做得到了,东方春光赶忙将其扶起,您不必如此,精灵族的子民天生淳朴,是大自然的守护精灵。
这样的种族我有义务去保护他们,放心吧,我会和大哥说的,他以后不会再为难你们的,听到这位宗主打保票。
精灵王无比激动的道,我代表所有精灵对您表示最忠心的感谢,说着又要行礼,东方春光又赶忙将其扶住道。
说实话,我很佩服你们这样有信仰的种族,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出发吧,精灵王点点头应了声好,二人便走出了大帐,同时腾空而其。
精灵王在前,东方春光则是习惯性的坐在鹏威的背上,跟随其后,之所以这么急,也是因为东方春光着急看到那位,多年未见的结拜大哥。
在他心中,这位大哥不比他这一世的,任何一位亲人的地位低,虽然当年与这位大哥相处不过一两天,可人家却几乎将所有的好东西,都送给了自己。
还因为那枚空间戒子的存在,才救了自己一命,当年自己傻乎乎的跑去灵兽峡谷渡雷劫,要不是那枚戒指,早被那些灵兽尊者轰成渣了。
也不可能找到师兄,还有以后的那些朋友,也更没可能与青麟结婚,还为自己产下一子,而这一切的一切,说成是尼落凯奇给的都不为过。
转眼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了,从一个毛头小子到现在的一宗之主,闻名天下,都和尼落凯奇脱不开关系,他边把玩着戒指,边回忆这十几年的过往。
不过半日他们便来到了南海的海边,这里是一块很平整的海滩,前方有个特大号的石桌,旁边有好多大木桶,那里是提前封存的果酒。
不用说,这里一定是供奉给尼落凯奇的地方,还不待精灵王说什么,东方春光就迫不及待的对着大海喊了一声大哥。
可过了好一会海平面也没什么动静,精灵王在一旁好意提醒道,宗主您要不试着喊一下白龙大人的名字试试。
他想了想也是,你只喊大哥谁知道你喊谁,便运足了灵力大喊了一声,尼落凯奇大哥,这次果然管用,声音刚落没多久,那本平静的海面,伴随着一声巨响,便炸裂开来。
溅起高高的巨浪,向四面八方蔓延而去,一道巨大的白影冲天而起,一声龙吟响彻天地,一条足有千米长的散发着淡蓝色光芒的白龙,就悬浮在高空之中。
俯视着下方仿佛在他眼里,万物生灵都如蝼蚁一般,东方春光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他大哥的本体,可大哥看自己的眼神很是陌生,好像根本不认识自己一样。
难不成大哥把自己忘了,一种莫名的伤感油然而生,看了看手上的戒指,又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突然想起了原因。
当年与大哥结拜时,自己可是那副半人半骷髅的金系分身的模样,而如今自己可是金系木系合体的样子。
别说外貌比当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声音和灵魂气息都和当年不一样了,难怪大哥认不出自己。
赶忙收了木系分身,变回了那半人半骷髅的模样,又拿着戒指对着高空用力挥舞,喊着大哥是我。
突然变成这副尊容可把一旁的精灵王吓了一跳,但看在尼落凯奇的眼里却是无比的亲切,只见空中那条白龙先是眼睛猛的睁大,随后便是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
大喊一声贤弟,便化作一道白光闪到东方春光的面前,还是一身白衣,白色短发,一脸刚毅的大汉形象,二话没说先来了个男人试的熊抱。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