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6章 工资都给你花(第2页)

但有一点,她又不能否认。

因为她昨晚进房的时候,他的确是穿着裤衩子的,但现在……裤衩子飞了……

真就一言难尽。

她想为自己辩解都不知道从何辩解。

这一周,两人都在适应正常的情侣关系,看电影,亲亲抱抱,像此时此刻这种,向来都是点到为止的,而这个早上,却破戒了。

之前两人睡在同一张床上的时候,都未发生过这种情况,可就在她爬到他床上来的时候发生了,这都开始叫沈蔷怀疑了。

昨晚她真的把他裤衩子给脱了?

接下来,沈蔷开始陷入自我怀疑中。

难道,她真的这么女流氓?

这场较量,在沈蔷醒来后,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后面两人进浴室洗澡,沈蔷清醒了不少,清醒过后,智商也回来了。

她昨晚虽然是爬床了,但是绝对不可能扒他裤子,而且,今早他那么的主动,一定是他在撒谎,他那是在掩盖他的罪行。

想到这,沈蔷躺在浴缸里,看他的小眼神格外的幽怨,“傅今慎,你现在胆很大啊。”

她的语气里含带了几分威胁。

傅今慎站在花洒下笑,从始至终保持着该有的无辜,“胆大?什么胆大?”

沈蔷用死亡眼神凝视着他。

他蓦地勾唇一笑,“不过和你比起来的话,的确是胆大,毕竟,你胆小,晚上害怕一个人睡,昨晚你爬到我床上来,这很情有可原。”

被踩到尾巴了,沈蔷嘴硬。

“我昨晚那是梦游!”

傅今慎轻飘飘“哦”

了一声,然后懒倦地轻瞥她一眼,“既然是梦游到我床上的,那为什么要扒我裤子,这是情侣间的什么小情趣吗?”

沈蔷,“……”

此时此刻,她突然想到了一个表情包。

杀了他!

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坏!

怎么能空口白牙地污蔑她!

这口浊气,沈蔷到了饭桌上仍旧没消,没消气的她,在两人坐在餐桌边吃饭后,她的脚全程踩在他拖鞋上,狗男人,低她一等吧!

感受着脚背的重量,看着眼前她这张昳丽秾艳的小脸,他一脸的纵容和宠溺。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待会儿我送你到小姨那?”

沈蔷故意找事,“是你小姨么,叫这么亲!”

傅今慎讨好地往她盘碟里夹了一个流沙包,男人语调含笑,“你忘了,上周你喊我老公了,你小姨当然是我小姨。”

闻言,沈蔷一个没忍住,直接呛到了。

见状,傅今慎赶忙把豆浆推过去,随后又起身轻轻地帮她拍了拍背。

沈蔷缓了好一会儿,才缓和过来,缓过来之后,她直接横了他一眼。

狗男人,胆子果然变大了不少!

这顿早餐,沈蔷吃得气鼓鼓的,不过到最后,还是傅今慎把她送去和苏静会面的。

她这也算是搭了个顺风车。

她和苏静约见面的商场和火锅店,都在傅今慎公司的不远处,步行个几百米就到了。

在车上化妆的时候,沈蔷勾了勾红唇,故意问:“我要是突然去你们公司查岗,你不会让我查到你和其他妹妹在玩暧昧吧。”

等到车子过了红绿灯后,傅今慎抽空看了她一眼,明明知道她是在逗她,但还是认真回复,“不会,我的全部时间都给了你。”

以往,他每周都回回父母家吃个饭。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