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 价值(第2页)

先披露自身的缺点,一般人只有在最亲近的人面前才会暴露自已的弱点,然后在给予好处,以表自身的感情,更何况郑凡是故意这么说的,他说的缺点其实完全就是姜珏自已。

两个人连缺点都如此一样,这样一来,姜珏对郑凡的认同感直线上升,再加上一掷千金的手笔,姜珏被郑凡一番表演耍的团团转,心中郑凡这个恩人的分量,其他东西再难触及。

“好了,趁早休息吧,明天还要继续攻略遗迹。”

郑凡安慰好姜珏,转身离开了房间。

出了房间,郑凡的脸再次恢复了冷漠的神情,仿佛刚刚的事情完全没有发生,如此高超的演技,旁人若不是亲眼看见,根本不会相信。

“经此一役,姜珏完全可以信任了。”

郑凡很清楚,这些天再加上刚刚的一波演技,已经成功的把姜珏收入麾下,接下来是该办其他事了。

家世界。

李残躺在床上,掐着自已的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他跟着郑一来到木屋这里已经过了好几天了,每天只需要干些普通的活,不仅吃饱穿暖,而且还有个专门的房间,房间内一应俱全。

每次睁眼这一切都刺激着他的神经,这不是梦,巨大的木屋别墅,住上二十人都绰绰有余,他居然有朝一日能住上。

“跟我来。”

郑一清冷的声音在房门外响起。

听到声音的李残立马出门跟上,看着郑一的架势,二人是要重回生存城了。

这一次李残就轻松多了,利用这几天空余的时间,李残在外面砍了一些小树,做了一个小板车,将他的下半身放在上面,移动起来不仅轻松而且省力。

这几天李残搞懂了许多事情,在城外生活,领地是最重要的。

因为领地可以给予各种权限,就说小板车,砍伐树木和狩猎野外的动物都需要领地的许可,没加入领地野外的东西一律不准破坏,也做不成各种东西,更不能生火做饭。

也就是说在城外没有领地根本活不下去,大部分的生存功能都需要领地才能开放使用。

李残跟着郑一回到了生存城,这一次只用了小半天,甚至天都没黑。

跟着郑一左拐右拐,李残早已经分不清自已在什么地方,直到天黑,二人在一家恢宏的建筑前停了下来。

建筑造型古朴庄重,充满了奢侈豪华的气息,更关键的是面积巨大,比周围的商铺大了起码几圈,坐落在这里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二人走进了这家连名字都没有的商铺。

一进门,琳琅满目的商品扑面而来,大厅中空,四面全是无人的柜台,每一件商品都单独用水晶罩子罩了起来,这里就是奢侈店,玩家世界消费最高,物品最多最奇异的地方,之前郑一用的那个房屋包也是在这里买的。

这里现在空无一人,只因进门就需要缴纳一百金币,二人就是两百,普通玩家哪里敢为了看一眼就花费一百金币。

“嘟猪馒草…大牙花根…完整的鱼骨头…方便包。”

李残趴在地上,扫过一件又一件稀奇古怪的东西,这里的东西虽然各有千秋,但是价格都是一样的,一样的贵!

最便宜的都是五千金币。

更夸张的是,李残看见一个名为“噗滋啤滋”

的石头,标价一千六百万!

这恐怖的价格让李残都没胆子去打量这块石头,生怕看坏了。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