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甚至看书时候,大多人都会满眼星星:啊!
病娇男主我爱了!
他控制欲强,你就听话一些,不要违背嘛!
现实中遇到病娇,大部分人的操作都是:喂,110吗?
他们的行为和控制欲,根本不能用正常人的心理来揣测。
就好像此刻,在工作完了之后,盛嵘回到卧室。
“乖乖睡觉吧!”
盛嵘将她搂在了怀中,轻柔抚摸着她的后背,喃喃道:“瑶瑶,千万不要离开我。”
时清芜背挺得笔直,依靠在这个男人怀中属实,没有办法让她放轻松。
更何况她也知道,此时盛嵘压根不是喜欢她,而是把她当成了祝微歌的替代品。
第二天大早起来了之后,盛嵘去衣柜里挑了一件衣服。
“乖乖在这儿等我下班回来,回来之后我会给你买药的,吃了药你的病就会好了。”
他一边说一边迈步过来,褪去了时清芜的衣服,给她换新的。
这衣服是曾经,祝微歌经常穿的。
原著之中,要说盛嵘做了多么令人发指的事情,那也没有。
甚至他也不像前一个故事的简仁和吕茶茶那样,绑架暗害夏月。
可他却以爱之名,将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心里扭曲的人。
最终,他逃离了苦海,让沈心瑶送了命。
“盛老师,我每天也不出门,这么漂亮的衣服穿在我身上,都浪费了。”
盛嵘抬起手,摸了摸她的头发。
“你这样很漂亮,女为悦己者容,你穿这样的衣服我看了很喜欢,讨好我不就够了吗?”
他眼眸深邃了几分,抬起手捏住了时清芜的肩膀。
“瑶瑶,我有你就够了,同样的你也应该做到对我忠诚。”
“你不会是想离开我吧?”
时清芜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赶忙开口说道:“当然不会了,只是我不喜欢红色,你可不可以帮我买别的衣服?”
她知道,红色是祝微歌最喜欢的颜色,她觉得被囚禁的日子是黑色的,想给自己增加一点色彩。
可沈心瑶今年才不过十九岁,她还没有过二十岁的生日,本身长相又很寡淡,这大红色将她衬得更加不好看了。
她更喜欢一些色彩不怎么浓艳的颜色,穿出来反倒有一种别样的清纯感。
“你不喜欢?”
微微皱起了眉头,眼神之中透露出了一丝不悦。
接着,突然抬起手,掐住了时清芜的脖子,声音带着一丝冰冷道:“你为什么不喜欢?”
“红色应该是你最喜欢的颜色,你不能不喜欢!”
“从明天开始,我会把家里的东西全部都换成红色,你慢慢学着接受。”
时清芜被他掐着嗓子,渐渐觉得有些许窒息。
她连忙抬起手来拍打着盛嵘,盛嵘却冷冰冰的看着她。
成名要趁早,赚钱要趁早,名利双收在美利坚享受人生欢乐。美利坚,好莱坞,商战,美娱,明星与电影。...
刚刚一位女剑仙从你头顶御剑而过,你抬头望去。得见女剑仙一百年前于无尽东海斩妖龙,人间最得意,你心有所感,凝聚岁月道果斩龙。刚刚一位老乞丐从你身边路过,你瞥眼望去。窥得老乞丐三百年前持打狗棍叩的天门...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隐婚后大佬他反悔了简介emspemsp关于隐婚后大佬他反悔了代替男友入狱,出狱后却得知男友不管母亲死活,母亲早已病逝,又遭遇男友跟别人结婚。苏浅一转身嫁给了前男友他哥,从此成了前男友他大嫂!只是,说好的地下情,某男却总是高调撒糖虐狗拉仇恨?传闻某男狠戾,冷酷,有钱!某男眉眼一挑谣言!什么狠戾?什么冷酷?别吓到我老婆!而且我老婆比我还有钱!传闻某男不近女色,是个gay?某女嫌弃的看了某男一眼。某男很自觉的抱了个榴莲走过去老婆,你信吗?...
吃瓜系统偷听心声团宠炮灰逆袭无脑欢乐爽文陆璃本是桃花渊里的一只小锦鲤,化形为人第二日就被一道天雷劈得四分五裂。她死得很冤。因为天道劈错了人。为了补偿她,天道送她重新投胎,让她成了大夏国的公主。怕她无聊,还给了她一个吃瓜系统,让她足不出宫门就能吃遍全后宫的瓜。只是陆璃没想到,天道这个老糊涂,把她送错地方了...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