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5章 爆金币了求追读求月票(第1页)

这也是一位女读者,她希望魏明如果有空可以去她的家乡山东菏泽陪她喝羊肉汤。

你那是馋那口羊肉汤吗,你分明是馋我的才华!

魏明想过把钱和票退回去,不过看到对方拍的彩色照片,漂亮的裙子,还有身后的背景,显然不是普通家庭。

算了,收着吧,都是读者的一片心意,他接着看下一封。

写给诗人魏明的信里面女读者居多,而且都很大方。

魏明拆了十封信就看到了三个夹带了粮票或钞票的,说辞差不多,都是希望魏明能过去做客,这些就当是路费补助了。

至于这些读者的心理,魏明大概也能揣度一二。

首先是《诗刊》的影响力足够大,国内诗歌类第一刊,在诗歌爱好者群体的影响力相当于《收获》+《人民文学》+《燕京文艺》+《当代》+……等等吧。

所以这首《理想》起码有上百万读者看到了。

其次就是《理想》的质量了,能被语文课本选中的诗都没有孬的,而且《理想》的出现顺应潮流,给迷茫的青年点亮了一盏明灯,能够获得大众喜爱毫不意外。

再然后就是《诗刊》对魏明的介绍,18岁,北大工作人员,说明既不是老师,也不是学生,就是一个打工人,虽然逼格低了,但更容易惹人怜爱,于是就有了这种“打赏”

行为。

还有关键一点就是诗歌爱好者对诗人的追捧程度远超小说爱好者对小说作家的追捧,没见梅文化拆了一多半,一毛钱都没拆出来,要说热度,《理想》拍马都比不上《鸭先知》。

诗迷这个群体对诗人那种狂热的爱其实有点类似后世的追星族,这么一类比,塞钱都是小意思。

比如魏明接触过的77级中文系的查渐英和王小平,两人就是北岛的铁杆粉丝,无偿帮他宣传《今天》杂志还组织活动,不过跟魏明接触久了,现在有“爬墙”

的趋势。

再说那个顾城,还有人甘愿做他的小三,要三个人好好过日子呢。

“不是,明哥你信里怎么还有钱啊?!”

彪子率先发现了这个问题。

乔枫和梅文化全都惊讶地看了过来,卧槽,真,真是钱啊!

魏明双手合十:“写诗就那么几块钱稿费,可能善良的读者担心我会饿死吧。”

随后他又拆了一封,依然有钱,不多,两块。

这可把梅文化羡慕坏了,他赶紧加快速度,想要从自己这堆信里拆出点钱来,也不知道他在竞争什么,拆出来也是你明哥的啊。

就连赵德彪也加入了这场竞赛,他开始拆那个不确定是写给诗人还是小说家的信。

男人这该死的胜负欲啊!

结果他第一封就拆出了东西,然后就乐了。

“明哥,你猜这封信是谁写的?”

“谁,燕子啊?”

“别闹,”

彪子撒了个娇,“这封信是来自你老家衡州的,塞了5斤粮票和5块钱,希望你能到衡州做客,参观酒厂,再写一篇类似《春江水暖鸭先知》的小说,但是要把参桂养荣酒换成老白干,哈哈哈!”

魏明也是哭笑不得,写信这哥们儿恐怕还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宣传家乡特产那不是义不容辞的吗,还整这套,真以为老子是写软文的啊!

热门小说推荐
玄幻:我可以量产大帝

玄幻:我可以量产大帝

介绍所向披靡收徒弟女帝叛逆弟子系统陈道玄在进入这个世界后,得到了一个新的传承,那就是每一次有人拜师都会得到丰厚的报酬,而且每次拜师都会有一万次的暴击率。大徒弟师父一句话,我愿意为师父杀戮天下!二徒弟师父到底有多强?三徒弟妈的,都说我是剑术最强的人,怎么连师父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呢?各大圣地纷纷道如果我们算是圣地的话,那么此人的实力,堪比天庭!天空中的众仙连我们都不如,恐怕早就成圣了吧!...

邺城怪奇事件簿

邺城怪奇事件簿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绝世神医

绝世神医

外公留下的青铜器物竟然是上古大巫遗物!初级医师十八年修炼一朝觉醒,得祖巫传承,传承自上古的巫术与现代医术结合,造就新一代神医!能活死人肉白骨,也能追魂夺命!...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最强小哥:我靠送外卖封神

叶云,本是一小小的外卖员,却因为自己没钱,女友为了钱跟别人跑了,自己也被疯狂羞辱。幸好获得万界外卖系统,从此送外卖可以获得李逵的怪力,送外卖可以获得全球限量跑车型摩托。从此叶云开始骑上了自己心爱的小摩托开始去外界送外卖到处装逼的旅程。...

百鬼夜行之都市猎人

百鬼夜行之都市猎人

袁木野意外穿越到一个百鬼夜行的世界,这里有红衣女鬼索命,落水鬼找替死鬼重重危险叠加之下,袁木野意外开启系统,重启人生。...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