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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爹,这株人参看着也有二三十年的年份,真是个好东西!”
“嗯,我看着也不错,就是现在也没处卖去,只能先想办法保存起来了!”
说到保存,陆元元忽然又想到了自己的鸡肋空间,不知道里面能不能栽人参?
不过现在,还是先把人参挖出来再说。
“爹,这狍子咋整,是现在吃,还是带回去再吃?”
二林把狍子扔在地上,拍拍手问自家老爹,这头狍子也不大,如今县城被淹,想卖也没处去卖,只能自家吃,再说几十斤肉,他们几个人也的吃好几顿,才能吃完。
陆青山看着地上的狍子,略一思索,看着他和陆元元,郑重的说:“二林,元元,我打算把这头狍子带过去让你大伯处理,和你们一起出来的,大多都是咱们陆家的族人,如今遭此大难,幸亏大家人都还在,在这种缺吃少喝的时候,咱家已经有了一头野猪,这头狍子,就分给大家吃了吧!
你们觉得呢?”
二林面露迟疑,心里有些舍不得。
陆元元却心中了然,她爹这是大智慧啊!
如今非常时期,这么多肉,她们一家人也吃不完,自然也不能白送人,肯定是要低价卖给村里人的,可这非常时期,村里人又能拿出多少钱来买肉吃呢?
这不是招人眼红吗?
村里人即便嘴上不说,私下里肯定会说事,现在舍得了一头狍子,野猪就好办了。
只是想不到,她爹还挺开明的,对孩子们一点也不专制,还知道征求她们的意见!
“行,爹,你看着办吧,不过,这只野鸡咱们现在就吃掉吧!”
陆元元赞成她爹的决定,就打算把这只野鸡先吃掉,反正现在还有两棵人参没有挖出来,还有时间吃鸡。
“成,就是这没锅没灶的,咋吃?烤着吃吗?”
“放心,我有办法!
走,二哥,顾大哥,咱们现在就想办法做鸡去。”
陆元元兴冲冲的拿着柴刀,拉着二林,叫上顾铮,往不远处走去。
现在的条件,也没办法给野鸡脱毛,又没有盐和调料,野鸡肉又比较柴,用火烤,肯定不好吃,她就想到了叫花鸡。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部电视剧,上面有一个喜欢游历天下的丐帮帮主,每次出场的时候,都拿着一只叫花鸡,啃的满嘴流油。
那时候,她就在想,啥时候,她要是也能打到一只野鸡,一定也要做叫花鸡吃。
可是,她的家乡虽然有山,可凭还是小不点的她,想抓到野鸡,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小时候家里也没钱买野鸡,再后来,这种执念也随着她的长大,被深深的埋在心底里,不知道在哪个旮旯拐角蒙尘去了。
就在刚才,她竟然忽然又冒出来了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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