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于参加百宗大会的选拔,郝快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因为他本身就想过,一定要参加此次盛会,原因有很多。
其一是去开开眼界,看看整个昊天国到底有多少天才,其二是他早就和好友莫凡说好,要在百宗大会上见面。
另外,则是百宗大会被内门所看重,如果自己在百宗大会上有所表现,那将有助于自己进入内门。
而进入内门,对郝快又意味着两件事。
第一,自然是到了更高的层次,更有利于修炼。
这对他来说始终是首要任务。
第二,则是为了唐雪儿。
他可是没有忘掉,唐雪儿被一个内门的杂碎给掳走了,如今还处在威胁之中,他要尽早进入内门,解救唐雪儿。
带着诸多明确的目标,郝快自然要参加百宗大会的选拔,而且必须要成功通过选拔,成为那“第五人”
。
所以,就算没有薛怀仁的谦让之举,他也会努力争得这个名额。
这次选拔,在外门五大分堂之间进行,地点则定在了外堂的总武阁比武场。
这一日,五大分堂的堂主和部分执事,以及许多有资格围观的弟子们,都来到外堂总武阁的比武场。
作为百宗大会的选拔,最简单有效的考校方式,自然是比武。
谁实力强,谁就有资格参加百宗大会,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龙堂、凤堂、麟堂、虎堂、鹰堂,五大分堂的堂主依次落座,在他们身后,则站立着各堂的执事们。
在五堂堂主的上首位,还有一名中年人,在一把华丽的椅子上端坐着。
他身材十分魁梧,头戴紫金冠,身披绿色蟒袍,威武不凡。
此时他神情淡漠,手中端着一盏茶杯,自顾自喝着茶。
五大堂主都要坐在他下首,可见他的地位。
这绝对是外门的一次盛会,堪比每年的外门大比,甚至比外门大比还要隆重。
而这场盛会的主角,则是来自五大分堂的五名天才弟子。
这五人都符合两个条件:年龄小于十八岁,实力极为强大。
此时,五人都已经来到了比武台上。
那名头戴紫金冠的中年男子,缓缓从座位上站起。
他一步迈出,直接跃到了比武台中央。
他朗声开口道:“我是内门长老,凌弘毅。
今日这场选拔由我主持,目的你们都已经知道了,就是为了选出代表宗门参加百宗大会的人选。
选拔的标准,自然是强者为先,同时,还要考虑到你们的悟性。
所以选拔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是悟性考核,第二是比武。”
“马上要进行的是悟性考核,你们五人作为各堂推荐上来的天才,相信悟性都不差,待会儿只要能在我的精神威压下,支撑一盏茶的功夫,便算通过这一关考核。”
说罢,凌弘毅毫不啰嗦,直接就在台上施展出精神威压!
轰!
一股如同潮水般的精神浪潮,汹涌而出,涌向比武台上的五人!
郝快立刻感觉到一股极大的压力,直接穿透自己的身体,降临在自己的意识海内。
顿时,一种难以言说的痛苦袭来,让他差点站立不稳。
“好厉害,这个叫凌弘毅的内门长老,实力是有多恐怖,仅仅精神威压,就如此强悍!”
金融精英沈建南因为开车,穿越到九十年代成了一名实习大学老师。没钱怎么办?沽空日本证券市场,卖出日经225指。没人才怎么办?邻居苏联老大哥家最不缺精英人才了。穷怎么办?北欧五国各个肥的流油,打个商量呗。靠着歪曲的理论沈建南教出了一帮歪曲的精英人才,沽空日本股市,顺走苏联老大哥家精英人才,打垮芬兰马克,狙击...
武大郎为何帅到出奇?潘金莲为何贤惠温婉?西门庆如何成为大善人?武植轻叹口气,看向旁边熟睡的潘金莲怎么都想不通,老子一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本来只想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过自己的小日子。怎么会忽然就成了潘金莲她相公了呢?...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全能大佬盛姒继承了祖传的农场后意外穿越成了农家恶婆婆,糟心的是他们正在逃荒的路上,没吃没喝。盛姒倒是不怕,列祖列宗保佑,随身农场良田百亩,瓜果飘香,吃喝是不愁的。可头疼的是一群不省心的儿女。大女儿唯唯诺诺,被夫家厌弃。大儿子重男轻女一心想要生个儿子。二儿子两口子加起来一万个心眼子。三儿子傻,四儿子哑。小女儿刁蛮任性,眼瞎心盲死活要嫁给个渣男。倒霉的盛姒也有运气不错的时候,意外救了个男人,居然是个神秘大佬。面对穷追不舍的男人,盛姒表示咱俩不配。许望安微微一笑你是女人,我是男人?怎么不配?你克夫,我克妻,天生一对,天造地设,天长地久,天天在一起...
沈之乔被另寻新欢的夫君休弃,无家可归。心狠手辣的小暴君却忽然找上了她,救命之恩,朕要以身相许!沈之乔不不不,你不想小暴君朕可以帮你虐渣男贱女,灭他全家!沈之乔容我考虑一下小暴君皇后之位,倾国以聘,我此一生只爱你一人。沈之乔!!!还考虑个毛线,小暴君,来姐姐疼你!...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