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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南伊心不在焉地捏着娃娃。
湿软的陶泥在手中扭曲变形,慢慢干涸,她加了点水,又放多了。
纤白的手指被泥水包裹,脏秽不堪,那种手感、触感,还有莫名涌起又放肆蔓延的情绪,将她推入回忆的泥沼。
看似宁静,却有致命危险。
让她好生恼火,把陶泥扔在地上。
神情专注的林登蓦然一惊,而后眉眼舒展,笑着为她捡起来,“你还是小时候一样,喜欢摔东西。”
“有吗?”
“你忘了吗?我们有一次因为争论悉尼和墨尔本哪个人更多而争吵,你把我们一起去做的陶土娃娃摔碎了。”
“我们一起做过陶土娃娃吗?”
盛南伊完全没有印象。
林登的记忆简直是照相机,清晰又深刻,“对啊!
当时你选了一只倒掉在树上的考拉,嘴里含着桉树叶,我做的是一只上举杠铃的袋鼠,胸肌可发达了……”
林登嘴巴张张合合,描述得极富画面感。
她一句都没听进去。
她以为时间久了记忆会模糊,没想到还会完全遗忘。
她以为她和林登玩闹的记忆很清晰,没想到了无印象。
深究无益,她选择得过且过,“林登,我饿了,我们去吃饭吧。”
她没给对方拒绝的机会,洗完手率先离开店铺。
林登和店主说了几句,也跟了上来。
随便走入一家本帮菜馆,她脱口而出地点了一大桌,菜一道一道上齐了,她才发现这些都傅承屹爱吃的。
其实,傅承屹原本爱吃什么,她没太留意。
相处久了,口味慢慢同化了,他常吃的她都爱吃,她爱吃的他也常吃。
上桌的菜没有退掉的道理,她只能埋头吃,食不知味。
菜很合林登口味,他筷子也用得灵活。
夹了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放在盘里一分为二,大快朵颐。
舀了半勺汤汁来拌饭,吃得挺地道。
边吃边赞,“味道好极了,让我想起Grace阿姨做的红烧肉,你也尝尝。”
盛南伊尝了一块,瘦肉不柴,肥肉不腻,软糯可口,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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