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
。
咳咳,总之,林云什么都没有看到,这是布雷德做的事情,关我林云什么事情。
而这些小型针孔探头都是林云自己做的,然后就是其实里面都装有林云模拟的侦测魔法,以及魔法警报。
只要是侦测到有魔法灵光的出现,或者是什么可疑的生物,就会直接报警,也因为这样,所以就算是变成了布雷德,但是林云还是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到日暮神社的情况。
通过监控的视频,林云能够看到,那是一个死光头,不是很厉害的那种,他真的是,很少见,很特别的那种,脸上带着非常weisuo的笑容,个子很矮,皮肤看上去就好像石头一样,而最重要的是,他身上就一堆衰草包裹着他的身体,最逗的是,有一条仿佛小孩子的那种防止口水一样的餐巾挂在身前,看上去额外秀逗。
“艹。”
在看到这家伙之后,林云瞬间就口吐芬芳了。
总之,就是这样,林云连忙抓起一边的腰带,然后直接就跑了出去了。
没办法,显然的他这才刚刚变成布雷德不到2天,所以变不回塞伦特了。
毕竟真要是这么愉快地就左右纵横跳了,那么就太傻缺了吧。
只有三天之后才能够变成另外一个角色卡,可不仅仅只是那么简单啊。
不过,因为早就考虑到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所以林云使用的那个出租屋距离这里就不是很远,虽然不能变成塞伦特,不过,没关系。
“henxin(变身)。”
伴随着林云的话,那一身红色的皮套袍再次出现在林云的身上,并且这一次,看上去似乎有些灰色的感觉在上面。
并且最重要的是,本来已经跑得很快的林云,在变身了之后,跑得更加快了,只见林云向着日暮神社跑了过去,刚好1分钟的时间,林云已经冲到了日暮神社的门口了,而此时,那个光头这才慢悠悠地,带着那weisuo的笑容,刚刚才爬到了日暮神社的大门,也就是那红色的鸟居下,正准备进去。
只不过嘛。
。
。
。
“啪啦。”
只见这个光头一脚踩进鸟居之中,然后只见一抹紫光闪过,然后这个光头直接就发出了一声的尖叫声,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就想要逃跑了。
正常,因为。
。
。
。
。
林云早就已经设置了高等守护刻文在里面,只要是邪恶阵营的生物走进来,嗯,是的,人类也算。
毕竟总会难免有一些邪恶的人类,比如说林云,啊不对,是其他人。
里面储存的是法术刻文,毕竟在动静,如果是爆裂刻文的话,有点太大阵仗了。
然后里面的法术是4环法术,降灾术,能够选择一种灾难覆盖到他人的身上,当然,需要感知豁免。
而林云选择的是恐惧症,一旦接近这里就会不自觉地感觉到非理性地恐惧,而想要试图逃离这里。
嗯,非常符合一些邪恶之人看到了神圣之地的反应,所以林云才会设置这个法术。
一共储存了10个降灾术,而一直到今天之前,也就只用了一个而已,那是一个人类,听说,那家伙怕得跑去自首了,似乎本来是附近的居民,然后因为在其他地方入室抢劫了,有些愧疚想要去求神拜佛了,然后被吓到去自首了。
。
。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多年前的一份婚约,将荣国公府端庄贤淑满腹才情的嫡长女与永宁侯家文不成武不就的纨绔嫡幼子绑在了一起。殊不知荣国公府嫡长女唐冰萱最大的爱好是困觉!永宁侯府嫡幼子江疏年最大的爱好是扮猪吃老虎!小剧场一江疏年娘子,冬日甚是寒冷,给为夫做件斗篷吧?唐冰萱好困啊,相公。明日就让针线房的绣娘给你做。江疏年小剧...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婚后冷战简介emspemsp孙幽悠,孙家大小姐,前任总裁指定的继承人。十八岁之前,她回国参加父亲的婚礼,一束花圈,向父亲宣战。十八岁生日那天,律师却告知,在她没婚配之前,依旧无法从父亲手上夺回孙氏。冷烨,她继母的儿子,邪肆...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