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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回荡在古代的人们所建造出来的石造水道之中。
一只哥布林被一只看上去倒是有点像是哥布林,但是却是拥有着狼一般皮毛的生物咬在嘴中。
是犬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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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这只犬魔就好像对待仇人一样,不断地撕咬着,仔细地,慢慢地,凶狠无比地撕咬着。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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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天做了一天的白工,虽然说昨天实际上的话,并没有做太多的东西,基本上就是跟着林云跑来跑去的。
但是还是很不爽啊,他可是恶魔啊,一个高贵的恶魔啊,居然被一个人类给玩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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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总之,就是这样,犬魔因为没有注意到这个分段的问题。
从而导致他24小时内,必须听从林云的指挥,甚至就连发脾气都不行,干扰林云战斗也不行,只能够乖乖地行动,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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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24小时还没有过去,所以他依旧还要听从林云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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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他终于是能够吃上一个新鲜的哥布林的肉了,实在是太惨了。
伴随着犬魔将哥布林的吞下,肉眼可见的,他的身体几乎长大了一丝丝的感觉。
此时的林云手中拿着燃灯杖,腰间挂着提灯。
毕竟燃灯杖目前来说,依旧还是林云比较趁手的武器,虽然说火之非常高兴的确很厉害,但是林云也就只有使用变身状态的似乎,才能够驾驭火之非常高兴,所以还是燃灯杖比较好一些。
当然,为了避免出现意外,让燃灯杖上面的火焰熄灭了,所以林云也准备了一个提灯,以防万一。
毕竟还是那句话,这里大部分都是人类,然后就是半精灵,半精灵虽然说有昏暗视线,但是仅限于在有火光的情况下,看得比一般人类更加远一些而已。
真要完全一片黑,没有火光的话,其实半精灵和人类都一样看不清东西。
所以火源是必不可少的,哪怕林云知道,光源也会成为那些哥布林的指路明灯也是如此,再说,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需要犬魔的存在,不是吗?
而且面对冒险者,这些哥布林还是很勇的。
燃灯杖中的火焰在摇曳。
这一带呈现出一片死尸累累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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