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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知道这个时候他但凡再往郁启明眼前多蹦跶一下,就只能落一个前功尽弃的下场。
托郁早早送的那一束花倒是开得越来越好了。
放置在了餐桌,平白给那一处增添了几份小意境的美。
走出房门的郁启明盯着那束花看了一会儿,忽然就记起了之前被他随手放在床头柜上那一支红玫瑰。
红玫瑰离开水,已经有些枯了,花瓣黏黏地挂坠着。
郁启明把它也一齐插进了花瓶,和那一捧白桔梗挤在一起。
好不好看两说——好吧,就是不好看。
不好看就不好看吧。
反正也没其他人看见。
午饭结束后,郁早早重新回去睡觉,郁启明就拿着钥匙一个人出了门。
在小区外的老街口闲逛了一个钟头,又在一间咖啡馆的门口盯着菜单看了一刻钟,郁启明在走出半条街后,重新掉头,最后还在咖啡馆点了一杯热拿铁。
浅浅喝了两口,他满足地喟叹出了声。
冬季的日光有一种又薄又透的亮,郁启明双手交握着热咖啡坐在小公园的椅子上。
他在日光底下看来来往往的人,匆忙的,不匆忙的,他们在这个路口相遇,又在下个路口各自朝南朝北分开。
郁启明喝了一口咖啡,抬头,恰好看到了不远处有牵着绳子正在遛狗的一位年轻路人。
被牵着的,是一只看上去很漂亮、很温顺的金毛犬,它摇着尾巴,偶尔停下来嗅一嗅路边的花坛,抬起毛茸茸的头时,又会露出一双憨直温润的、湿漉漉的眼。
郁启明尝试着让自己与这条漂亮的金毛狗对视,漂亮的狗子看到了他,朝着他友好地摇了摇尾巴,然后咧开了嘴吐出了舌头——郁启明坚持不到三秒钟,浑身冷汗地败下阵来。
——裴致礼大概依旧以为,郁启明对狗的恐惧,只来源于他幼年时候被狗追着咬屁股的这一段经历。
郁启明曾经跟他提起过这件事,他告诉过他:“从那以后,我就有点怕狗了。
也不是特别怕,只是在看到狗的时候,我都还是尽量会绕道走。”
裴致礼偏离重点,只关心他关心的问题:“所以,你真的被那只狗咬到了屁股?”
郁启明说:“没有,我跑得快。
半路又碰到了早早,早早手里提着一根比她还高的木棍,直接把那条狗给揍得嗷嗷叫。”
裴致礼翻了一页手里的书,语气不明地评价:“听上去你像是一个正在等待被拯救的莴苣公主。”
郁启明沉默了两秒钟,选择回馈一个嘲讽:“有些人看上去高冷到不行,竟然还熟读《安徒生童话》?”
“是《格林童话》。”
裴致礼纠正,他放下手里的书看向郁启明:“试过脱敏训练吗?”
郁启明说:“没有。”
然后裴致礼微微笑了一下,问他:“想试试吗?”
——试过很多次。
后来。
在他对狗的恐惧增加到甚至听到一声狗叫都不得安眠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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