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3章 武将的特点(第1页)

闲聊一会,下人送来饭菜。

“我家没你那吃得好,将就一下。”

“您说得哪里话,这可比我家吃得好多了。”

薛云到不是谦虚,程咬金家里确实比自己吃得好,不但有鹿肉,还有鱼。

这年月捕鱼全靠撒网,冬天想要捕鱼可不容易,毕竟天气寒冷,渔夫也不敢久呆河边。

这年月可没有水靴雨衣,冬天渔夫最多就是把蓑衣挡在身前,无论再怎么防护,腿上也会打湿,何况手也要碰到水,打鱼不容易,价格自然不便宜。

对于程咬金这等家庭来说,价格不是问题,问题是有钱不一定能买到,程家的鱼也不是当天买的,而是提前买着,养在大缸里面,有客人来或者过年过节的时候吃。

鹿肉很细腻,又不腥,算是最好的野味之一。

“你弄这个豆芽非常好,以前冬天只能吃点萝卜咸菜,现在终于能吃上绿菜了。”

程咬金夸奖道。

薛云理解的笑了笑,一个冬天没有蔬菜吃,那滋味确实很难受,尤其是上大号的时候,即便是冬天,百姓也有不少人去挖草根,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中途程咬金想喝点酒,看看薛云又忍住了,昨天吃饭最后喝酒记不清楚,不过他还记得是和薛云喝酒,这意味着是被薛云灌醉的,所以还是算了,免得又躺下了。

吃过饭之后,休息了一阵,程咬金就带着薛云来到练武场。

“长兵器还是短兵器?”

程咬金问道。

“长兵器吧!”

薛云说道。

“行!

自己挑。”

程咬金说着,自己拿起一把马槊。

薛云同样拿了马槊,程咬金并不觉得奇怪,薛家的人,不用马槊才是奇怪。

两人相距五米,凝神看向对方。

“杀!”

两人同时一声大喝,冲向对方,手里马槊舞动,战到一起。

交手之后,薛云才发现程咬金有多厉害,马槊用得非常刁转,刺,挑,削,招招冲着要害。

程咬金出招,犹如蜻蜓点水,看上去威胁不大,却能利用马槊的韧性,随时变招,避虚就实,攻向敌人,让人难以招架。

幸好薛云也不差,招式大开大合,每一招都犹如猛虎下山,出招就有过江千尺浪的气势,逼得程咬金不得不收招。

十招之后,摸清楚对手实力高低,两人出手就更快更猛,不时火星四溅。

程咬金力气比薛云小,但是他经验丰富,眼光毒辣,从不硬接,每次都有卸力,还能乘机反击,薛云数次想压迫都无功而返。

热门小说推荐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夫人被迫种地后开始撩汉

夫人被迫种地后开始撩汉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残王枭宠:涅槃医妃杀疯了!

残王枭宠:涅槃医妃杀疯了!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大唐将门龙婿

大唐将门龙婿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