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监军,此事恐有不妥!”
苏岗面色凝重的反对,“我们即将进入百越,此地民情复杂,又在交战之中,若是分兵而行,我们无法保护大人安全抵达!”
“是啊,战事危急!
力分则弱,大人三思!”
王翳也明确表示了不同意。
只有陈恢并未立即表态,沉吟了片刻之后才问道:“关于瘴疫之气的防护,监军大人是不是也有了对策?不妨说出来,让我们一并知晓!”
李信目光闪动,这段时日跟此三人相处,发现脾性各有不同。
若是论起决胜疆场之上的经验,谁也不能与苏岗相提并论,他领军作战的本事其实不在王离之下,只是甘为辅助而已。
心底纯粹、勇猛无畏,则首推王翳,如果让他选一人冲锋陷阵、斩将夺旗,必然是这位骑中郎。
而陈恢则显得不像是普通的将领,他的武艺虽然比不上其余两人,但其领悟力和敏感度却远胜,因此只有他听出了分兵与瘴疫之间必然存在关联。
李信颔首道:“所谓瘴疫,其实并非传说中的毒气,更不是靠着蒙住耳鼻即可防范。”
他这番话若是在千年之后,当然不算新鲜,但在秦代,还算是不折不扣的超前之论。
就连曾经参与楚地作战的苏岗也面露不解之色,有些怀疑的说道:“并非末将反驳,而是我曾经问过当地人,他们都说是因为森林里的飞禽走兽死亡之后,尸体不断累积、腐烂,所形成的毒气聚集,再加上阴湿的气候,才有了瘴疫之患。”
“是啊,又没被毒物咬伤,也没吃错什么东西,若非无声无息的吸入体内,这些人又是怎么死的?”
有几个军侯小声的附和道,“莫非真的是有什么害人的鬼神作祟?”
李信摇了摇头,说道:“你们说的不对!
事实上森林之中的空气应该是极好的,并无毒气!
之所以有大批将士感染瘴疫,主要是被细小的蚊虫所叮咬!”
“你们想想,那些将士的身上是不是出现一大片、一大片的红斑,逐渐溃烂,最终无法医治?”
“而最初的红斑,其实便是被难以察觉的毒虫所叮,只是并未引起重视,若是仔细观察,便能发现端倪。”
“至于那些被叮咬之后扛过去的,体内便出现了抗体,也就不易再感染所谓的瘴疫了!”
李信这番话有理有据,再加上他的声望,让众人纷纷陷入了思索,又是陈恢打破沉默:“既然如此,请监军明示破解之法!”
李信一掠而来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满意,缓缓说道:“我专门请教了去过百越当地的大夫,便知道有一种药草,经过熏烤之后便能散发独特的气味,让毒虫无法近身。”
说到此处,李信从怀里掏出了一把形如锯齿的叶片,说道:“此物生长于三楚之地,但在西瓯极为罕见。
因此我在此分兵还有一个意图,不仅要将艾草的功效与使用告诉将士,也要让开凿河渠的工匠知道。”
他一挥手,便有负责后勤的军侯上前,将事先准备好的艾草分发给众人。
见还有人将信将疑,不以为然,李信提高了声音,说道:“每个人都必须按此方法操作,才能进入百越,否则便以军法处置。”
见苏岗、王翳等人均无异议,他指着队伍最后几辆马车所载之物说道:“这些艾草是我早就备好的,分别带给修渠民工以及苍梧的秦军。”
南无思居然穿书了,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幸好她也有金手指,是个成长变美系统。肤白貌美大长腿,想要啥就有啥。系统商城开启,华服首饰化妆品,应有尽有。渣男太子还想娶她,呸,她才不嫁。自家有权有势,自己还变美了,想要啥男人没有。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
穿越到一个有着各种奇怪能力,灾难生物,厄运宝具的危险世界。方泽只想觉醒个超凡能力,当个普通的探员,吃吃皇粮,好好的活下去。结果,他却发现,一切好像都不能如他所愿奇怪的能力宝具有种在身上就可以永葆青...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顾乔关于我发现自己只是一个游戏世界里的炮灰npc,还将注定被玩家攻略并杀死我决定打不过就加入,绑定了某个二五仔系统,伪装成玩家,用魔法打败魔法,却一不小心成了玩家里令人闻风丧胆的‘绝命毒师Q’这件事成长型女强女主多重马甲异能科幻微无限流赛博朋克真顺着网线去找你jpg。造物主online的玩家都知道,那位挂在积分排行榜前十的神秘玩家‘Q’,心狠手辣毫无人性,专挑同行玩家下手,一旦被ta列为捕猎对象,就算跪地叫妈也几乎没有生路可言。但有一些幸运的玩家,在游戏中发现了一位人畜无害的圣母npc,名叫顾乔,你将获得帮助,避免死亡。心狠手辣黑桃Q,热情助人小顾乔。注明本文有男性角色,无CP,女主专心搞事业。已完结作品指路快穿之家养小反派...
为自己的新书广告一下,为一部都市类型小说。有如下几种方式能找到,在本浏览页把尾数替换为85220。或点击作者博客,可以找到。或在搜索栏中搜索。或在首页白金作者推荐栏中,可以找到。手头上有闲票的哥们,不要吝啬,帮忙投上票,不胜感激。...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