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8章 李世民要自行车(第2页)

我再试一试。”

魏征试一试,就把尉迟宝琪的自行车试走了。

“阿耶是不是不要我了?”

魏叔瑜仰头问道,小脸上带着有些慌张。

除了来的时候,魏征就没和儿子多说一句,难怪魏叔瑜会心里不舒服。

“别胡思乱想,他是有事急着回去。”

薛云安慰了一句。

老家伙当然不是有事急着离开,而是抢少年的车子,有些不好意思,所以直接跑路。

薛云都觉得意外,这就是千古人镜!

怎么和传说不一样啊?

尉迟宝琪一脸无辜的看向薛云。

“你自己就会做,再做一个就是了,你难道不想给自己做一个独一无二的吗?”

薛云蛊惑道。

尉迟宝琪眼睛一亮,对啊!

自己打造一个特别的自行车。

听到不是抛弃自己,魏叔瑜的心情又变好了,骑着自己的小车去找李孝锐。

薛云摇摇头,让人给魏征送了一副手套,一个头盔过去,这大冬天的骑自行车,没有手套头盔,不冻成傻子才怪。

冬天上朝是官员最痛苦的事情,因为太冷了,即便穿着皮裘,等在皇城外也觉得寒风刺骨。

其实长安上朝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不止是冬天,其它季节也是如此。

上朝的时候,不能吃太多东西,只能垫吧一点,喝水也只能润润嘴唇,免得上朝的时候憋不住。

等在皇城外的官员,听到一阵哐哐声音,顺着声音看去,惊讶的看着,一个人飞快的冲过来。

等到人停下,这才发现,原来在他胯下有个奇怪的东西。

头盔摘下,众人这才认出来是魏征。

“玄成,你这是啥东西?”

房玄龄好奇的问道。

所有人都竖起耳朵,想要知道那是个啥,居然跑得飞快。

薛云也没有想到,用钢圈做的自行车,一点都不打滑,这也算意外的收获,真要是塑胶轮胎,魏征早就摔了不知道多少次。

“自行车!”

魏征哈出一口热气,淡淡的说道。

“这样的两个轮子,居然没有倒?用脚蹬着走的吧?这是哪个巧匠想出来的?”

房玄龄打量着自行车,火光不是很亮,他围着转了一圈。

魏征推着车子,直接架在守卫边上。

“一个朋友送的,我也不知道谁想出来的。”

魏征摇摇头道。

“你居然会有朋友?”

房玄龄笑着调侃道。

热门小说推荐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这个书生来自幽冥苏墨

传统修仙文不狗血无系统苏墨一觉醒来就来到了一个残酷无情的修仙世界。入京赶考后遇到了一个绝美的诡异女子,这女子让苏墨的神识连通了幽冥。从此苏墨走上了与常人不同的修仙之路。以文入道,以诡为棋。苏墨我欲翻山海,欲擒天道!我欲神女你随我回一趟九天十地,我娘要见你!苏墨...

夫人被迫种地后开始撩汉

夫人被迫种地后开始撩汉

人人都说京城贺家大小姐贺妙妙在穷乡僻壤长大,是个乡野村姑,粗俗不堪,与贺家收养的二小姐完全不能比。她回到贺家后非要买一栋别墅专门种地,引来无数嘲笑。对此贺妙妙不屑一顾,怒我直言,在座各位都是垃圾,比不上我园里的一根草有价值。众人切了一声,你除了贪财好色,有霍少撑腰,还有什么?霍璟辞一把搂住贺妙妙的腰,怎么?本少爷就喜欢被她贪财被她好色,你们有意见?众人怂,敢怒不敢言。之后大家看见贺妙妙成绩班级排名第一,高考成了全国状元,玩个游戏轻松打上了国服,地里的草能救人性命众人嘴角抽搐,这打脸还能再来几下吗?...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诸天从长津湖开始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残王枭宠:涅槃医妃杀疯了!

残王枭宠:涅槃医妃杀疯了!

若有来生,定不负你一腔深情,让那些害我性命辱我亲朋之人血债血偿!前世,沈玉眼瞎心盲,放着与暝阳王战云枭的婚约不要,痴恋三皇子,为他奔走为他忙,害战云枭残了腿,瞎了眼,最后为她而死。可三皇子登基,第一件事情便是娶她表姐,灭她全族,一剑砍了她的头!重生十五岁,沈玉医毒双绝,一针在手天下我有。斗渣男,虐贱女,挽回前世的深情冷王,带领家族扶摇而上,秀丽山河更要有她一席之地!皇子妃有什么好?她要一枝独秀做皇后!前世那一腔深情的冷王好说,掀了元氏皇族就是了!1V1...

大唐将门龙婿

大唐将门龙婿

少年李翎身处边关,遇蛮夷犯边,践踏生灵,倾覆社稷,烧杀掳掠,一怒绑定重铸汉魂系统。召唤汉家英魂,融合西楚霸王,复活各路汉家英雄,杀杀杀杀杀!!!!!!!杀到蛮夷尽丧胆,杀到西北无狼烟。一人开盛世,一人铸汉魂,重塑汉家天威,夫妻双将,镇压当世...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