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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
可笑。
后知后觉。
全都对应上了。
阮绪宁尴尬挠头,当即将对周岑的疑惑抛于脑后,小声辩解:“还以为自己住在雅都名苑呢,习惯性上了香山路方向的地铁……”
见怪不怪。
贺敬珩淡定地扬了下唇角,语气中夹杂着戏谑:“不知是谁说的—-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再犯坐错车、坐过站那种低级错误。”
哪壶不开提哪壶。
阮绪宁抿嘴,半晌才想到强词夺理:“错了就错了嘛,又不是回不去了!
就、就算是我弄错了方向,也未必就是坏事啊!”
那双小鹿般的黑眸动了动:“香山路上有一家特别好吃的‘烧鸟屋’,反正你也没吃晚饭,我请客,要去尝尝吗?”
满满的诚意,却不足以请动贺敬珩这尊大佛。
他没有表态,只反问道:“我怎么不知道你喜欢吃烧鸟?”
相识至今,他们一起吃过几顿饭——即便不是出于双方主观意愿,而烧鸟这种以鸡肉为主要食材的日式料理,从来就不在两人,不,就不在三人的备选餐食名单上。
阮绪宁解释道:“之前工作室团建聚餐去过好几次那家店,味道很好的,老板说话也特别有意思。”
贺敬珩极力搜罗着脑海里那些零碎的记忆:“可你不是不喜欢吃鸡肉么,还说鸡肉吃起来没味儿,像在嚼吸了很多水又被拧干的卫生纸。”
这个比喻……
好吧,她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没想到他还记得。
阮绪宁辩解:“人总是会变的,喜欢的东西也会变,有什么好奇怪的?”
说罢,抬手戳戳贺敬珩的胳膊肘:“去嘛。”
见男人不吭声,便继续戳:“去嘛,去嘛。”
像只不知疲倦的时钟播报小鸟。
贺敬珩这才淡淡“嗯”
了一声。
确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样貌会变,性格会变,口味会变,喜欢的东西也会变,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但自己居然会同意跟小姑娘一起去吃“那种”
食物……
这才奇怪。
*
若没有阮绪宁带路,贺敬珩很难想象,昏暗僻静的居民区长巷里会有一家小巧别致的烧鸟居酒屋。
来这地方吃正餐的客人并不多,这个时间点,两人还能坐上靠窗的位置。
两杯玄米茶下肚,烤好的菜品陆陆续续上桌。
系着招财猫围裙的老板更是亲自送来了两串“提灯”
,说是要感谢她带同事来照顾自家小店的生意。
阮绪宁偷瞄了眼贺敬珩,小声解释:“他不是我的同事。”
老板当即露出“我懂”
的表情,嘴巴不受大脑控制,冒出一个对阮绪宁而言极其陌生的词汇:“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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