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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样儿,跟他玩儿心眼子,下辈子去吧。
聪聪嘴巴一瘪,委屈巴巴的揪着手指头:“那,那我不吃了。”
小奶音充满了可怜。
陈春桃没眼看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孩斤斤计较的某人,伸手拿过一块刺少的炸鱼排,“聪聪吃吧,你小叔叔逗你玩儿呢,别跟他一般见识。”
同时眼神警告男人:你再吓唬他试试?
惹哭了她可不哄。
要不说聪聪惯会看人眼色呢,小小一只就懂得在家里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看都没看讨人厌的小叔叔一眼,抓着香喷喷的炸鱼排,“谢谢小婶婶。
小婶婶你放我下来吧,我重,抱久了你手会不舒服的哦。”
陈春桃是感觉手臂有些酸了,放他下地,“小心点吃,有鱼刺。
聪聪吃早饭了吗?”
聪聪听话的小口小口的咬:“吃啦,妈妈喊我起来吃的。”
陈春桃摸摸他的脑袋,对在下面条的闻野说:“这炸鱼块是妈昨晚炸的,说是等你回来再一起吃。
你要吃就吃,别吃完就行。”
姚秀年话是这样说,但昨晚的晚饭一点也不差,炖了一大盆的大骨海带汤。
她和聪聪一人啃了半根筒子骨,双双啃的满嘴流油。
闻野:“行。”
九点多才起床吃早饭,也就这两人了。
吃完早饭,陈春桃带着聪聪出门了,她要去买两身春天穿的衣服。
闻野原本跟着一起的,但刚出大院不远就有人找来,说是有急事要办。
她不会做衣服,也不喜欢商店里那些昂贵又难看的成衣。
这些年都是陈母拿布料给她做的衣服。
陈春桃从小就爱美,变漂亮的法子多得数不清。
十岁出头,就靠想象力在本子上画出有模有样的衣服样式了。
每回家里买了布料,就会缠着陈母按照她画出来的款式来做衣服。
陈家家境一般,陈父和陈母都是疼孩子的爸妈,闺女集了两人的优点长。
皮肤白嫩,身段娇俏,胸脯鼓囊囊的,腰肢又纤细得过分。
巴掌大的小脸没有一点瑕疵,那双清澈漂亮的眼眸笑起来像极了山间绚烂绽放的山茶花。
即使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都难掩她出众的姝色。
两人看着闺女一天比一天招眼,只恨不能给她更好的生活条件,又怕这份过人的容貌会给闺女带来祸事。
当初,闻家人声势浩大的前来提亲,陈父陈母差点没敢答应。
闻家条件太好了,就怕闺女在城里受了委屈,他们当父母的都没法替闺女出声。
之所以会答应,一方面是闺女自愿的,另一方面也是想着闻家有能力保护好闺女,至少没人敢轻易的得罪闻家。
别的不说,闻野那孩子瞧着是真心待闺女好的。
陈春桃去了百货商店,想着看看有没有能入眼的衣服款式,逛了一圈,那些衣服没一件能看上眼。
要么是颜色太丑太黯淡,要么款式老土陈旧。
最后给陈父陈母还有弟弟各买了一套衣服,反正他们对衣服也不挑剔。
还给自己买了一些颜色亮丽些的布料,想着等下次回去让妈给她做几身衣服。
她其实不缺衣服穿,闻野前段时间不知从哪儿给她搞来好些衣服,款式比县城里的好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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