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启安闻言先是一脸欣喜若狂,随后想到小青马的情况,也是脸色一滞,皱着眉头叹气道:“算了,不现实,你这马,除了你,没人拿得住。”
是啊,能一蹄子踢死发情公马的母马,在烈马里头也是数一数二的,绝对的性烈如火。
他别说驯服这样的马了,让他走近他都心里发憷。
“再说,我知道,你这肯定是气话,这么好的马你肯定也舍不得给人。”
这话是说对了。
陈凌心里肯定是舍不得的。
但小孩子长歪了,怎么也得想法子教育。
说送人就是吓唬小青马的。
“行了,先回家吃饭吧,没啥舍得不舍得的,再不听话就把它卖了。”
陈凌扯着余启安就往家走。
“哎,等会儿,那是啥东西,这么大个头,长得跟大鹅似的……”
余启安这时候终于发现大雁了。
“那是大雁,前几天刚捉的,走走走,回家吃饭,边吃边说。”
陈凌扯着他就走。
他们俩前脚刚走,小青马就一骨碌从草堆里爬起来,一双铜铃般的马眼,满是惊恐。
然后焦躁不安的在牲口圈‘吧嗒’‘吧嗒’的走来走去,来回转圈,来回踱步。
而陈凌他们呢,吃完中午饭。
一家人就继续把信翻出来,看信。
王素素很喜欢看孩子们给陈凌写的信,天真童趣,而且满篇真诚。
小朋友的可爱就在于这一点了,他们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是装不出来的。
陈凌倒是没在看信,他是挑拣里边那些除了小孩子之外的信件。
比如田利川购回鱼苗后的回信,来往笔友的问候,梁越民的谈心,以及冯义教授等众人对各类专业知识的解答。
除此之外,主要他自己最近闲暇时间会写两个小时的儿童故事,每天三四千字,早就够了投稿的标准。
赵玉宝一周前就给他找人发表了。
所以这两天他收信之后,就是在等那边的回复。
如果有修改意见,简单的话他就改改。
要是改的多,就托他的赵叔叔给换一家出版好了。
当然了,这肯定不是陈凌懒,是他现在体会到身为一个笔者对自己写出来文字的珍惜。
这种心情……
当真不足为外人道也。
好在嘛。
陈凌天赋异禀。
投稿一遍过。
看完那封出版社的回信之后,他心里乐滋滋的想道,怪不得赵叔说我有天赋呢,别说,我还真有一点天分。
余启安小两口吃完饭后没啥事,跟着王存业放牧去了。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家族被灭,年幼的林荒被恶人追杀,却意外得到了孤儿院一个女孩的相救,与女孩相处的几年是林荒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可是后来,他的行踪被仇人发现,一把火烧了福利院,林荒大难不死,机缘巧合下加入军队,戎马数载终成一代战神。这一次,他回归,一要报恩,二要报仇,却没成想回国的第一天就把当年那女孩的亲妹妹...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唐莫寒说你要懂分寸。所以,苏墨墨很有分寸的滚到了大洋彼岸。她以为再也不会有瓜葛。男人却跑来砸了她的订婚宴,强势的把她抢回家,唐太太的位子给你,想要什么都给你,嫁给我。说好的再不相见,却变成了宠妻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