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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陈天保留意见。
不过这也是唯一的线索了。
那就顺着去吧。
苗秀秀伸出手指碰了碰陈天的手臂上部。
“怎么了?”
陈天转过头,疑惑地说。
“好厉害……明明肌肉都没有鼓起来,可一拳能打裂地面……”
苗秀秀的眼睛里闪着光亮,“你要不要和我结婚?”
“我参加完祭礼就走了,我只想找到朋友。”
陈天说。
族长还在搞开幕的致辞,两人已经开始聊起来了。
“你那朋友是女的吗?”
“是。”
“你是喜欢她吗?”
苗秀秀突然问。
“啊?”
陈天有些措手不及。
“哈哈哈,没有什么好害羞的,在我们的部落里,喜欢就是一件光明正大的事,苗人姑娘们从小就要教导要去吸引男人,所以干的都是一些很有女人味的事,刺绣啦织布啦还有练习房中术之类的东西……不过我没兴趣,凭什么女人就要在家里织布犒劳男人,男人就要出去打猎锻炼身体……”
“因为在古代社会里,一家的资源并不能支撑所有人都工作,生产力低下,生产效率低,很多耕种捕食行为男人就可以完成,女人多活动反而容易出事……这是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要从生物学的角度出发,女生的肌肉其实是比男生更难锻炼的,也就是说,女生想要捕猎就要付出比男生多几倍的力量,在原始社会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多余的付出反而容易劳累过度。”
“我不懂啦……什么唯物史观什么生物学的……”
苗秀秀不好意思地挠头,神色尴尬,“我只是很喜欢你,想问问你有没有喜欢的人,没有的话我希望你考虑一下我。”
“我有喜欢的人了。”
陈天点点头,“不对,我都有未婚妻了。”
“哦,好吧。”
苗秀秀只能偷偷转过去掉眼泪。
苗人也确实是直抒胸臆的种族,在知道陈天有未婚妻,也不再纠缠,只是偶尔会来偷瞄两眼。
这种心动就去当面说的人也许才是符合生物学的繁衍模式,像外面这种科技发达,文化发达的我们,可能已经很少有这种直接说喜欢的勇气。
其实就连陈天,他也没有对叶绾绾说过喜欢。
他们两人走到一起完全就是水到渠成,连互相表白都没有。
陈天去首饰店里买了一个戒指,还是最小克拉的戒指,当时叶绾绾的家境不是很好,父母双亡,好在成绩优秀奖学金很多,也有学校的补助……她看到戒指的时候马上就生气了,直接跑回店里面把戒指给退了。
重新拿回来的钱,两人一起吃了一顿火锅。
叶绾绾趁着夜色说,“就算没有戒指,我也已经是你的未婚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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