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教主的实力高深莫测,疑似比他们还高,竟然能如此心善,实在难得。
但不得不说,这样的林凡,让他们更有一种安全感。
不会担心被林凡无限压榨,或者哪一天被林凡卖了。
“顺手而为的事情,我许多信徒都是至尊境以下,他们以后未必不可以成为我的信徒。”
林凡摇摇头,说道。
看到林凡都出手了,金河和另外两位九劫永生境也帮忙把这些生灵收进他们的小世界。
每个可以收进的生灵有限,但挡不住他们的数量多。
四劫永生境就能拥有小世界,可以庇护一些生灵,实力越强的永生境,可以庇护的生灵越多。
不同于林凡共享出去的空间神通,所有仆从的空间神通与他的空间神通相连,林凡用空间神通开辟的空间庇护一些生灵后,其他仆从就无法再用这种方式庇护一些生灵了,但他们达到四劫永生境后,开辟的小世界,则是另外一种空间了,庇护的生灵数量不计算在内。
林凡放出一批仆从,收起一定数量的生灵后,又把这批仆从收起来,再放出另外一批仆从。
“数万个六劫永生境,四五劫永生境数量更多……还有教主收起来的生灵数量,远比我们多得多,教主的真正实力果然比我们还要强,莫不是真是一位隐藏的至强者吧?”
金河和另外两位九劫永生境看着林凡连续的操作,微微震撼道。
正常情况下,一个永生境的实力越强,开辟的小世界未必越强。
但开辟的小世界越强,实力必定越强。
林凡的小世界可以庇护的生灵数量比他们多得多,由此可以推断,林凡的真正实力应该比他们强得多。
而金河可是达到了九劫巅峰之境……就算他是快速突破的九劫巅峰之境,开辟的小世界还没有来得及增强多少,但也不是一般的九劫永生境可以相比。
而林凡的表现,金河三个推断,怕是很多九劫巅峰永生境都远比不上。
所以,他们判断林凡的实力必然远超九劫巅峰永生境,很可能达到了传说中的至强者层次。
如果是真的……
一个林凡,一个李诗诗,他们一方的实力简直不要太强大。
这般想着,三个九劫永生境更加归心。
特别是金河之外的两个九劫永生境,仆从等级纷纷提升到五级。
“轰隆——”
数月后,冰界整个大陆开始崩溃。
又过了数月,所有物质开始崩溃。
林凡放出来的大量低劫永生境,在低层次劫力的洗礼下,也纷纷蜕变提升劫数。
两年后。
冰界的劫力提升到超过六劫层次。
林凡身边数千个六劫永生境准备着渡劫。
气势浩浩荡荡,十分骇人。
其实,这期间,也有一些知道冰界的永生境想来冰界渡劫的。
一看到这种阵势,便退出去了。
而且跑得极快。
生怕晚一点就跑不掉,被林凡一行找麻烦。
“七劫……”
又过了几个月,林凡的本体率先突破到七劫之境,他稳固好境界,睁开双眼,微微吐了口气。
此时,他的力量比之前更加凝聚,各项神通也提示可以继续升级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而他早就准备好了海量至尊点,等的就是这一刻。
“五行神通,升级!”
“大小神通,升级!”
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简介emspemsp关于上古卷轴之天际至高王新书龙裔入侵已发,还请各位感兴趣的大大赏脸移步哦上古卷轴(终)巨龙从天而降,毁灭重归大地之上。吸血的鬼魅悄声呓语,地底的尖耳妄想往日的辉煌。矮人的智慧重现世上,高贵的神灵无奈哀唱。古老的预言,开启灭亡的序章,现实的意志,落入真实的虚妄。谁在坚持谁的信仰,谁将发觉诡秘的真相?谁会承载崩裂的上苍,是谁终将登临称王?!二十一世纪的宅男魏...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多年前的一份婚约,将荣国公府端庄贤淑满腹才情的嫡长女与永宁侯家文不成武不就的纨绔嫡幼子绑在了一起。殊不知荣国公府嫡长女唐冰萱最大的爱好是困觉!永宁侯府嫡幼子江疏年最大的爱好是扮猪吃老虎!小剧场一江疏年娘子,冬日甚是寒冷,给为夫做件斗篷吧?唐冰萱好困啊,相公。明日就让针线房的绣娘给你做。江疏年小剧...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婚后冷战简介emspemsp孙幽悠,孙家大小姐,前任总裁指定的继承人。十八岁之前,她回国参加父亲的婚礼,一束花圈,向父亲宣战。十八岁生日那天,律师却告知,在她没婚配之前,依旧无法从父亲手上夺回孙氏。冷烨,她继母的儿子,邪肆...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