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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
林凡一脸平淡的说道。
“什么,他要杀我,你为什么放他走啊?”
千宋雪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的说道。
林凡眨了眨眼:“她要杀的是你,又不是我,咱们非亲非故的,我没有必要为你抓贼吧。”
心里嘀咕:如果你把九天洗白玉给我,我可以让那个金毛小子,做你的奴隶的。
“呃。”
千宋雪被林凡呛了一下,虽然说心里有些不爽,但,不得不说,林凡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他已经救了自已一命了,已经对自已很不错了,女人对男人的要求,实在不能太高。
“那个外国人,为什么要杀我啊。”
“我怎么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就是个吃瓜群众。”
“那你为什么突然在这边?”
千宋雪带点儿怀疑的看着林凡,说真的,作为一个大集团的千金,她的疑心病和曹老板差不多,她有点儿怀疑这次英雄救美的戏码,是林凡这个家伙,自编自导的。
目的就是为了接近自已,要好处。
毕竟,自已爷爷拥有上万亿的资产,给了她家族企业百分之14的股票,她有千亿资产了,随便从指甲缝里漏出一点儿,也可以让普通人一辈子吃饱穿暖。
不过。
没有证据。
林凡倒不知道千宋雪居然这么看自已,要是知道了,肯定直接动用武力抢玉了,作为一个元婴老祖,他习惯先礼后兵,想要得到一个人的宝贝,首先,是好声好气的要,要是他不给,那么,就怪不得元婴老祖残忍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弱肉强食。
无所谓正义不正义的。
“我恰巧经过此处。”
林凡说了一句,然后,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千宋雪。
千宋雪吓得退后一步,脸上露出了一抹不悦之色:“我和你说,虽然你救了我,但是,我是不会以身相许的。”
“你在说什么啊。”
林凡有些无语了。
这个女人为什么这么自恋的呢?
以身相许,吃亏的是他啊。
要知道,自已可是元婴老祖,凡人只要吃了自已一滴血,那就能百病不侵。
什么癌症,艾滋病啊,吃了马上就好,虽然没有唐僧肉那么神奇,但,也不差很多。
有句话说得好,叫做一滴金,十滴血。
特么的,介个女人,做什么春秋大梦啊。
想要自已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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