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章(第2页)

从她还没有开始学习药理的时候,她就曾多次听人说起这个问题;等她进入丹鼎司之后,这个问题也悬在了她的头顶。

当然了,雾青并不是什么特别天赋异禀的医士,就连白露都无法解决的问题,她又怎么可能给出一个有效的药方呢?

雾青抬手,她抱住自己的太阳穴,在阴影之下露出痛苦的表情。

她治不好那些病患,她甚至治疗不好从小将自己养大的曾祖父。

此时的雾青,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她的心底响起:“你什么都做不到。”

我……什么都做不到。

雾青心底也响起了自己的声音:

我甚至无法保持和白露小姐一样的元气和自信,坚定地认为自己可以攻克魔阴身这一千载难题。

而另一边,白露仍然拖长了声音,悠哉游哉地对景元说:“……反正呢,将军工作那么多,之前又打了那么多的仗,先前还在和那毁灭的恶徒作战中受了不轻的伤,您是一定要好好保重的。

记得多给自己找点乐子,该吃吃、该睡睡,平常多出去逛逛改换心情,闲下来的时候听听相声说书。

毕竟嘛,保持快乐才是对抗魔阴身的最好办法啊!”

保持快乐,是啊,丹鼎司的医士们早就已经知道了保持快乐轻松的态度能够最大程度上减缓魔阴身对仙舟人的影响。

但是想要保持轻松愉快又岂是那么容易的?

这世界上也并不存在着能够让人保持快乐、而且没有副作用的药方。

但是……等等!

雾青觉得自己好像抓住了什么。

这世界上不存在这样的药方,但是除了药之外的东西呢?

就像是白露经常把食物开成药方,用甜点心或者是一些热量很高的快餐来让病患开心起来、获得能量一样,她又何必将目光拘泥于药物上!

雾青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双眼如蕴了阳光一般明亮。

她想到了,她想到了!

前段时间罗浮的星网论坛上不是还统计了最能够让人获得快乐的娱乐方式吗?

她记得游戏在所有的选项中以超过总数一半的压倒性优势成为第一名!

而在那条帖子的下面,点赞数最高的一条评论就是:

虽然很喜欢玩游戏,但是最近的星网似乎只是以太战线的天下。

以太战线确实还挺好玩的,但是玩多了之后也会觉得无聊。

什么时候才能蹲到下一款好玩的游戏啊!

要无聊死了!

自己也是游戏玩家,而且在仙舟人那漫长的、一百年起步的学前教育中将编程、建模、动画制作等游戏这个行业所需要的技能都学得还挺不错,若不是因为救死扶伤,这会儿大概就已经在太卜司跟着符玄太卜干了的雾青此时就像是看到了绝世武功的小说男主角一样,顿悟得彻底而畅快。

她!

要去做游戏!

她!

要通过制作出能够满足绝大多数人、让大家都能够获得快乐的游戏,制作出一剂不用药物的、针对魔阴身的良方!

学医救不了魔阴身;学医救不了仙舟人。

从今天开始,她不当医生了!

于是,在一旁的诸位医士、白露甚至是景元的注目之下,这位刚刚一拍桌子奋而起身,颇有仙舟历史上那些投笔从戎之英豪风采的黑发少女,雄赳赳气昂昂地朝着不远处的岐黄署走去。

靠着游戏为仙舟提供一剂缓解魔阴身良药的第一步:辞职。

她、不、干、了!

热门小说推荐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总裁追妻,买一送一

曾经,安然以为华天澜是她的救赎。直到,她抱着对未来的憧憬,陷入了更深的地狱...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绝世猛龙

绝世猛龙

相恋三年的女友投入他人怀抱,母亲罹患癌症无钱救治,绝境之时,偶得先祖传承,从此开始不一样的人生。他能医死人肉白骨,也能杀死敌安天下!医武双全,财权富贵,皆信手拈来!...

血族生活很欢乐

血族生活很欢乐

因为一款游戏,身为普通人的鹿任与血族扯上了关联。这是一个很清晰明了的故事,主人公在血族所居住之地演绎着无限欢乐的日常,有突如其来的事件,也有意想不到的展开,有亲情,有爱情,有友情,有基情。各种乱入,各色吐槽。带给各位一个轻松欢乐的血族生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