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六章 剑仙霸气至如此(第1页)

修行界实在太大了,想要在其中迅速闯出些名声,除了要有高深的修为,还要有宗门的鼓吹造势,拿得出手的事迹,或是异于常人的特点。

当年年纪轻轻的上官仙尘是如何成名的?很简单,就是一剑屠戮五位地仙境界大高手,这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当时道门的镇魔殿殿主,轰动整个修行界,被誉为独步天下的大剑仙。

当然,还有一条终南捷径,那就是直接以修为登上天机榜十人之列,这样自然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可话又说回来,能登顶天机榜十人的,无一不是积年名宿,或者干脆就是道门掌教这般泰山北斗的宗师人物,也用不着靠天机榜来扬名了。

如果天机榜十人中有两人约战,那无疑是可以轰动大半个修行界的大事。

排名第八的公孙仲谋和排名第七的道门镇魔殿殿主尘叶大真人,于巨鹿城约战。

这个消息就像一颗巨石砸在了原本平静无波的湖面上,激起无数浪花涟漪,商贾们开始逃离巨鹿城,但却有越来越多的修士闻讯而至。

毕竟两位近乎神仙的高人,各自威名铸就多年,真实修为如何已经不用再去质疑。

公孙仲谋这些年行走天下,死在他剑下的道门高手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实实在在的剑仙人物,做不得假。

而镇魔殿殿主尘叶大真人,已经执掌镇魔殿半甲子的时光,极少有人能让他亲自出手,这次出手的对象是镇魔殿魔头榜单上仅次于青尘的公孙仲谋,如此可遇不可求的巅峰一战,若是身处异地赶不过来那还有个说法,如果近在眼前却错过了,那得后悔一辈子。

在北城门的城头上有一座高耸入云的望楼,这座望楼不属于任何一家,当年萧皇萧煜就是这里与大将军慕容燕定下口头盟约,联手北伐后建五王。

这儿与巨鹿城中众多不成文的规矩一样,算是一处禁地,等闲人等不可入内。

此时空荡荡的望楼中站着两人,一人正是那日去见萧摩诃的宫装女子,不过此时的她没了平日里的冷傲神态,难掩重伤后的疲惫虚弱之态,对正站在窗口处眺望窗外风光的中年男子说道:“属下无能,止步于公孙仲谋的剑二十,未能探出虚实。”

中年男子身材修长,身穿玄黑色道袍,脚踏同色云履,道髻以一支墨玉龙簪固定,一头黑发整整齐齐披在后背,负手而立,双手肌肤如同妙龄女子,看不出半点岁月沧桑痕迹。

他转过身来,露出一张俊逸面庞,仙风道骨中透露出久居上位的威严气度,只是嘴角习惯性地翘起,让他看上去就像始终在笑,使得整个人稍显柔和,少了几分压迫,多了几分温和。

他淡笑道:“你无须自责,剑二十之后皆是杀人之剑,你若真的逼得公孙仲谋用了出来,那我今日也见不到你了。”

女子低下头去,虽然没有争辩,但似乎还有些不服气,倒像是小女儿作态。

在中年男子面前,她的确可以算是个小姑娘。

无论是从地位上,还是年龄上。

她是酆都大帝一系中仅次于中央鬼帝的东方鬼帝,而站在她眼前的这位男子则是整个镇魔殿的主人。

这位镇魔殿殿主道号尘叶,与如今的掌教真人、已经故去的萧皇、首辅蓝玉、公孙仲谋等人属于同辈人,曾经的年轻一辈变成了如今真正掌握天下权柄的老辈人,多年以来的恩恩怨怨也在一次次斗争中变成了一笔谁也算不清的糊涂账。

尘叶年轻时就在镇魔殿中任职,有些类似今日的叶罪,几十年的苦心经营,根深蒂固,在师叔明尘大真人辞去殿主之位后,尘叶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任镇魔殿殿主,也完成了镇魔殿的新老交替。

在他成为镇魔殿殿主之后,种种传说铺天盖地而来,给他塑造出多重形象,有说他是杀人屠夫,饥则食肉,渴则饮血,动辄灭人满门,与公孙仲谋杀人练剑的传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还有说他是野心勃勃之人,自比黑衣掌教其实恰恰说明他想要取代掌教真人,这些年来他其实一直都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纷纷纭纭,大多都是恶名,善名寥寥无几。

当年各方诸侯逐鹿天下,兵争不止,无数百姓流离失所,东方鬼帝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尘叶捡到并带回道门,对她而言,尘叶是亦师亦父亦主的一个复杂存在,公孙仲谋也好,萧摩诃也罢,在她眼中都是些沉沉暮气的老朽,纵使有些修为手段也不足为惧,徐北游等年轻人之流更是难入她的法眼,只有面前的殿主大人,才可以让桀骜不驯的东方鬼帝放下傲气尊严,像个小丫鬟似的去小心侍候。

尘叶对于东方鬼帝的不服气并不以为意,略微失神道:“你们这些孩子,没经历过当年那些事,公孙仲谋此人,无论心性还是资质,俱是一时之选,只是因为少了些运气,才会郁郁不得志。

易地而处,他若是道门之人,今日成就说不定还要远胜我等。”

最新更新
热门小说推荐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御兽:神级九天玄鸟,你管它叫火鸡?

不是吧?岳瑶,你真以为拥有九天玄鸟的大佬,是王根基那小子?岳瑶眼神淡漠。秋白,我希望你以后还是少跟我接触吧,我怕根基他会误会。穿越驯兽世界,觉醒驯兽系统的王根基,拥有了一只火鸡就在全学院都在苦寻九天玄鸟大佬的时候,谁能想到,大佬就在身边哈哈哈,不就是只火鸡吗?什么!?九天玄鸟?一只神兽而已,你以为我会怕你?王根基淡笑。是吗?大佬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你居然是满神兽?本小说及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正常。...

穿成男主绿茶前妻后,她投怀送抱

穿成男主绿茶前妻后,她投怀送抱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锦鲤特工在种田

锦鲤特工在种田

穿成被无良叔婶卖给人牙子的八岁小孤女怎么办?雇佣兵出身的聂绾绾表示不怕不怕,开局先分个家!然后再当个小大夫,开个小酒楼,买座小玉山,发家致富就在眼前!去前线的大哥回来了,失踪的父母也回来了,还有个小狼狗整天围着她打转!小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聂绾绾觉得自己有亿点点优秀!生活有亿点点幸福!并且想躺平摆烂可小狼狗丈夫却直勾勾地盯着她平坦的肚子媳妇儿,还要再生个小狼崽儿才能躺平!一二三四五,六六聂绾绾数着满屋子蹦跶的小狼崽,一脚将跃跃欲试的某男踹下炕。...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都市仙医

都市仙医

梦中修仙,秦天获得无上医术与炼丹等传承,而那些家族缺依然把他当做窝囊废上门女婿看待。欺软怕硬?恶名打压?不存在的!敢狂,敢装,敢裱的人,必将踏入脚下!...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瞎眼五年,杨广统一欧洲了?

叶秋到山区支教,意外跌落山崖,双目失明,还好得到村民的救治,这才捡回一条命。就在这时,他觉醒了好老师系统,留在这里教书育人,带领村民摆脱落后的现状,即可获得奖励,视力也能恢复!只是,这个村子处处透着怪异!村长居然有十几个老婆?族老居然有生杀大权?还有那个从其他村搬来的李二,整天嚷着要跟自己学兵法!大哥,什么年代了啊?还玩封建社会那一套?叶秋却不知,这个平凡的小山村,实际却是大隋皇宫深处!开科举,平世家,灭蛮夷,服四海五年间,隋炀帝杨广以叶秋为帝师,富国强兵,威震华夏!五年后,叶秋恢复视力,来到了罗马圣城,看着脚下的大隋玄甲军,内心翻江倒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