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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生在一个十分富裕的家庭,他的家供得起一个体弱多病的男孙,又依然保持了读书明理的习惯。
章裕和的悲剧从此开始,他十分明白自己彻头彻尾的悲惨处境,又对此毫无能主动改变的空间。
第一次见我时,他的保姆已经年老了。
他的家人皆移居香港甚至海外,独留他一个人在这里了此残生。
你知道,我是我妈捡来的。
有了我后,她陆陆续续生下四个孩子,两个姐姐,两个哥哥。
家里是需要钱来盖房子,出嫁妆的。
我实在没什么能报答她,所以还是嫁了。
我曾经觉得只要自己下定决心,就可以完全说服自己去做章裕和没有感情的保姆,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
你或许无法想象,章裕和驼背,眼白往上翻,是个十足十的瞎子,可是他的声音是十分温柔的。
或许是由于他的无助,他无法脱离人的帮助而独自生活。
所以他对我做任何事,都是说一个“请”
字。
“请给我递一杯水。”
“请你帮我添一碗粥。”
“请你帮我换一双袜子。”
这样的人像活在戏文里上个世纪的男人,他应该手里捧着书每日端肃的在学堂上课。
这样的时候,你又会可惜他活在七十年代末期。
学问是无用的,气力才是一个人活在世上的根本。
人们甚至会鄙夷他举手投足过于斯文的气息,说他“娘们气”
。
小孩看他像怪物,哄闹着从他身边跑过。
所以他别无他法,只能留在四面墙的屋子里。
我们结婚那一年是1976年,你也知道那时候,能吃饱穿暖已经超过很多人了。
更不要说家里还能读书,也不用担心每个月要吃些什么。
所有生活上的食品、日用品像肥皂和布料,一应都由他原来的保姆打理,保姆把东西拿过去稍稍坐一下便走了。
我就成为了年轻的保姆,为了他而活着。
一开始,我的确是奔着做保姆去的,收拾卫生,做饭,洗衣服。
我很少出门,因为我害怕每次出门的时候章裕和都会说他也想一起去,可是他其实很好,他从来没有主动提起过要和我一起出门。
所以大半年以后,我开始明白自己就算跟一个瞎子出门也没什么的时候,我就开始偶尔邀请他出门。
我们在晚上晚饭后出门,他扯着我的袖子一步步跟着我走。
也就是那时,我开始对他产生了真正的同情,我同情他的遭遇就像同情我自己。
我们都是无家可归的人。
也就这样,我终于决定我们要成为家人。
我们的对话从吃什么变成我们如何长大,我的家原来长什么样子,我又有什么家人。
他也说他原来住的家有三层,他自小就住在家里的三楼,他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
三楼往上一层就是小天台,不下雨的时候保姆抱着洗好的衣服上来晾,而他那时透过失明的双眼感受到了太阳的存在,他扶着天台的扶手蹲下,在角落摸到草,捧到自己的鼻子下闻到一股土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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