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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手流血了!”
过儿终于站稳,看到春荼蘼的手,惊呼。
“没事。”
春荼蘼把手揣在袖筒里。
立即,温暖的感觉包裹住她的指尖,产生微微的刺痛感,被那人的牙齿划伤的地方,也火辣辣的。
在前世,她赚钱虽然多,早就是金领一族,却绝对不穿动物皮毛。
因为现代的冬天有各种保暖的设备和衣物,裘皮实际上防寒的作用已经下降为为了装饰和美丽。
很多女明星都是上穿裘皮,下面光着腿穿短裙,露出膝盖。
但古代不同,一切是为了生存。
最重要的事,古代人对自然和动物充满敬畏和尊重,他们不为了手感更好更活剥动物的皮,不会刻意残忍,且猎人们还会供奉动物为神灵,会对大自然有反馈。
可此时,她身上穿着暖和的皮袍子,好像风雪都不往身上落似的。
面前这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却只穿着单薄的一麻衣,可是从他裸露的脖子和手脚来着,却又没有冻伤。
这也……太奇怪了吧?而且对比一下,她觉得自己特别“为富不仁”
。
瞬间,她犯了心存正义的律师们常犯的毛病:喜欢同情弱者。
所以,她的恐惧很快就消散,只剩下怜悯。
“他是谁?”
她再度开口问。
“本营的军奴!”
那卫兵轻蔑地说,那语气,好像这个男人连条狗都不如。
春荼蘼知道,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
比方说春家是军籍,就比不让普通百姓的良籍。
老徐氏在祖父面前总是抬着下巴。
就是觉得自家女儿良籍商户下嫁春家,将来生了儿子都脱不了军户,算是巨大牺牲。
比军籍更低的是贱籍,再下等是奴籍。
身为奴隶。
像过儿和老周头那样,随主人家的户籍在官府登记造册的还算不错的,有大量奴隶根本不在册。
这类奴隶就像黑户。
像是不存在,是死是活,是杀是卖,都没地儿说理去。
但,他们还不是最可怜的,最可怜的是军奴,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是被人踩在泥里的存在。
春荼蘼并不怪这卫兵的态度,因为对于大唐人来说,自己的财产,比如牛羊等等,确实是比军奴更值钱。
更要爱护。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待他,好歹是条性命!”
过儿怒道。
她自己就是奴籍,虽然主人家对她非常好,但此刻预计突然对这军奴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
“你们知道什么?这个军奴是半个胡人、是疯子。
不仅如此,力大无穷,还身负邪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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