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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在三百年前,有一舞绝世,名《剑器行》。
那时,公孙大娘舞起了王朝,歌起了盛世。
身为舞伎的她却心存侠义,素爱江湖洒脱,便以自身之舞,改创了一支剑舞,来坊上观赏者络绎不绝。
就连当代帝王,也委身前来观之。
后来,公孙大娘不知为何,就在她声名显赫之时,决然归隐市井,就连当代皇帝都亲自来为她送行。
然而她走后不久,叛军突起,王朝濒临灭亡。
而在王朝摇摇欲坠之际,有人在长安的大火中看到一名女子的身影,舞着《剑器行》,用剑抵挡住了千军万马,而后不知所踪。
但她却将剑器楼建于长安,流传至今,她的后人也遵循着她传下的训言,平乱为己任。
“毁剑、杀人,你意欲何为?”
公孙诗潋剑锋缓缓抬起,指向了洛飞羽。
洛飞羽特地摆出的傲气被浇凉了半截,一脸茫然道:“什么?什么杀人?”
“装得挺像的嘛,小伙子。”
公孙诗潋脸颊边露出了两道浅浅的酒窝,“但你的恶行劣迹别人都已经告诉我了,就没必要装了。”
“等等……”
洛飞羽还未来得及解释,公孙诗潋就已揽起了一朵剑花,飘然刺出一剑。
剑势虽说是刺,但剑速很是慢缓,绛陌剑在前刺的途中还在悠悠旋转,亦如在跃着一支舞。
舞姿极美,矫健而又优雅。
公孙剑舞堪称绝世,却只有真正见识过的,才能知道此剑舞与寻常剑舞的不同之处。
起舞的不仅是人,剑,也同样在起舞!
洛飞羽一惊,下意识抬手去接,手掌却被那旋舞的剑势割破了皮,转绽出了血花,而那绽放出的血花,竟也随着剑势一同舞了起来。
“如此绝世优雅的剑舞,意境却被杀心给败坏尽了。”
洛飞羽节节败退,撤到了那杆旗帜旁边。
公孙诗潋轻轻揽剑,又轻轻一抖,那残留在绛陌剑上的血尽数滴落到了地上,剑锋又恢复成了原本雪白的样子,“话说你是不是以为自己得手了一次,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于是看到了剑就想去摸一摸?”
洛飞羽虽在狼狈喘息着,嘴皮子却是没有落下:“流露剑曾在江湖上极负盛名,现在好歹也是个拥有着‘名剑令’的剑,而你公孙氏的绛陌剑同样也是名剑,我折过一把名剑,自然也可以再折第二把名剑。
有啥不妥吗?”
公孙诗潋心想这人不仅无耻,也忒不要脸。
她思索片刻后,还是决定绕过洛飞羽本人亲自给流露剑颁布了名剑令的事,“真不忍心揭穿你……那你可知,当时流露是因何而闻名于世的吗?”
洛飞羽想了想,“不知道。”
“一定要我说?”
公孙诗潋又试探道。
“婆婆妈妈干什么!
快说!”
洛飞羽略微有些不耐烦,语气中透露着迫切。
“那你可要听好了。”
公孙诗潋叹了口气,喃喃说道:“流露剑又被戏称为‘美人剑’,是当时一位铸剑大师铸就后,赠予被评定为‘江湖第一美人’李凝雨的。
仅供观赏用,没有一丝剑气,更没一丁点剑意,只是美的象征。
而它能闻名于世的原因,是因为江湖上的那些爱美的女侠客将其吹得天花乱坠的缘故。”
“总而言之,让它能闻名于世的原因,是因为它太美。”
公孙诗潋忍不住抬眼看洛飞羽的反应。
“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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